□王清毅 在慈溪观城镇里,有一座浪港山。洪武二十年,信国公汤和在此山之南筑城设立观海卫。因为浪港山起到观海卫城的屏障作用,人们便把它叫做卫山,并别称至今。 作为贵金属商品的白银,在中国历史上是在明代逐渐走向完全的货币形态;到晚明,称其为中国的白银时代是毫不为过的。既然以白银为流通之货币,自然要开采大量矿银来铸币,于是就出现“公私交骛矿利”的局面。就在那个时代,浪港山曾红火过另一个名字:银山。如读光绪《慈溪县志》,它得名由来的背景则洞然可知,尽管只是简明的一句话:“浪港山,一名银山,为前明开矿故也。”据文献,明代不仅曾在此山搞过矿银开采,而且还引发了震动朝野的两起公案。 明初,明太祖朱元璋是主张并实施发行纸钞的,他于洪武八年就诏中书省造大明宝钞,命民间通行,禁以金银物货交易,违者则罪之。如翻阅《明太祖实录》,可在卷九八发现“洪武八年三月辛酉”条有记载称:“时中书省及在外各行省皆置局以鼓铸铜钱,有司责民出铜,民间皆毁器物以输官鼓铸,甚劳。而奸民复多盗铸者。又商贾转易,钱重道远,不能多致,颇不便。上以宋有交会法,而元时亦尝造交钞及中统、至正宝钞,其法省便,易于流转,可以去鼓铸之害,遂诏中书省造之。”据上述,粗看,朝廷发行大明宝钞目的似在于“杜弊便民”,但史实证明,朱元璋诏造宝钞的真正目的是为了他的财政需要。 钞币发行之初,朝廷就规定,百姓可用金、银兑换宝钞,金1两兑钞4贯、银1两兑钞1贯,但宝钞不许兑换金、银。这种单向兑换,使宝钞实际上成为不可兑换的纸币。明王朝依仗国家权力,往往浮动兑价,有着很大的随意性,这就使明代的纸币政策有潜在的敛财性质,所谓的便民货币之说,也就具有了一定的欺骗性。更由于明廷滥发纸币散多敛少等原因,造成钞值下跌。尽管朝廷没有明令禁止钞法,但是到明英宗登基后即正统元年(1436)起,就“驰用银之禁,朝野率皆用银,其小者乃用钱”,白银已取得了货币地位。延至正德间(1506-1521)钞法终于废止。 明廷在白银逐渐货币化的过程中,金银矿的开采也应运而生。据学者刘利平先生的研究:总体而言,洪武至宣德年间(1368-1435),明政府对于金银矿采取的还是一种较为谨慎的政策,矿场也仅局限于福建、浙江、云南及贵州四省。宣德以后,各朝统治者对官营金银矿的态度变化无常,官办矿场因之时开时闭。而开闭之权,全有皇帝决定。当开采金银矿场时,都是绕开各级行政机构,由皇帝派出其亲信直接管理。而亲信则多是皇帝身边太监担任的中使,开采而来的金银经亲信之手,部分被其侵吞之后都到皇帝手中。 谁都知道,金银是财富的象征,既然金银矿场所出金银都是揽进皇上腰包的,一旦行开采之政策,皇上就有“贪财好货”之嫌,在朝野难以树立佳名良誉。特别对一个新登皇位、羽翼未丰的君主来说,是不宜造次行事的。经年之后,羽翼渐丰,纲常独断力趋强,侈风渐起,就以其至高无上的权威,借口“采办银课乃祖宗旧制”广开矿场。 世宗即位之初(1522),虽然“钞久不行”而且“钱亦大壅,益专用银”了,但他还是诏革内臣,封闭了大理府新兴等矿场。然而到嘉靖四年(1525),皇权初固,就按捺不住自已的一颗贪心了,下谕阁臣广行开采,“于是公私交骛矿利”、出现了“天下渐多事”的局面。 正是在上面所说的情势下,浪港山第一起事关矿银开采的公案,终于在嘉靖十七年(1538)发生了。 原来,浪港山的南坡有一个闭塞的矿穴,当时朝廷得知了这一信息,就派内监官、锦衣官前来立厂监督开取。结果岩石崩坠,压死了许多赋役矿工。事故发生后,暴横的内监官、锦衣官竟然嫁祸于人,诬陷株连,罗织罪名,捕捉了一批“人犯”押解至京进行刑讯拷打、草菅人命,借此逼索钱财,殃累无数百姓。后来,经过刚正敢言的巡按御史王绅在嘉靖帝前犯颜奏止,对“涉案人犯”作了公正处理,这第一起公案才算了结。 此后,隆庆间(1567-1572)虽曾有过矿银开采的收缩期,但到万历中期(1596)滥开矿银之风重新盛起。明神宗朱翊钧以“两宫三殿”均遭火灾,急需巨额修复费用为由头,大肆开矿征税,“中使四出”,大批太监被派往各地充任矿监、税使。这些人到场后,伙同地方政府,强迫老百姓上山开矿,逼令矿头承包经理,同时不断增加产额、税额,肆无忌惮地搜刮民脂民膏。 万历二十五年(1597),离在浪港山发生第一场公案的嘉靖十七年还不足一个甲子,第二起事关矿银开采的公案竟又发生了。 这年(1597),矿使又闯到浪港山,打算在这里开采矿银,气势十分嚣张,不但随意派索当地民间财物,还强征当地百姓为矿夫役工,地方大受骚扰,一时人心惶惶。时任知县顾言,素有刚廉之誉,颇有民望,不少百姓于是由慈北越长溪岭直奔县衙,向县太爷直言陈说,要求“父母官”为民作主。顾言详知就里后,毅然向大家承诺:“我决不为虎作伥,也不允许他们勒索大家的钱财,更反对动用地方工役,要是发生不测之事,一切有我担待。” 当矿使闻讯顾言在支持民意,作百姓后盾,便傲慢地来到衙门“想行责胁”。结果,不要说顾言没有迎客送礼的礼数,连一般的应酬也一概省去,态度十分冷淡,更不要说与他谈公私事务的配合。矿使的县衙之行,憋了一肚之气。回浪港山,又面对的是百姓刚悍,不服索遣;开矿采银,左右掣肘;又兼独处荒山海隅寂寞难耐,于是愤恨离去。 矿使回京之后,念念不忘对顾言进行打击报复,必欲让顾言丢官治罪、置之死地而后快。事情一直闹到朝廷,据说万历帝也曾暗中干预,但顾言面对刑审,持理力驳,推翻欲加之罪。受理此案的官员们专门为这件事进行了讨论,刚直的官员都说顾言是一个贤明的县令,不能迫害他。最终,矿使对他也无可奈何。这桩公案不久终于平息,而顾言是慈溪的强项令之声名就此不胫而走。 “强项令”一词,首出一位皇帝之口。那是东汉之初,一位姓董名宣的人当洛阳令。当时湖阳公主的一个家奴,仗着主子的势,竟在光天化日之下车如流水马如龙的京城,残暴杀害了一个无辜平民。由于公主的包庇,他竟然逍遥法外,由此激起公愤。董宣大胆接了被告方的呈状。一日,他探得湖阳公主由那家奴驾车出宫往夏门外万寿亭而来,便率手下候在亭边,至时截住,要公主交出凶手。公主不但拒不交人,反而责骂董宣犯上。董宣一边批评她不该包庇杀人罪犯,一边指挥手下,硬是从车上拉下那家奴,当场乱棍打死。公主悻悻回宫,向弟弟光武帝告状。帝怒不可抑,召来董宣,不由分说,要用鞭子打死董宣。董宣面不改色,高声直言:“都道皇上德行圣明而中兴复国,现在却放纵家奴杀害百姓,以后还拿什么治理天下呢?我用不着你来鞭死,会以自杀告天下!”说完,即以头撞柱,血流满面。帝命身边太监强迫董宣向湖阳公主磕头认罪,董宣两手撑地,一直挺颈昂头,终不俯伏。稍后,光武帝对自已的不辨是非的冲动言行有所醒悟,于是敕道:“强项令出。”在释放的同时,还赐给董宣三十万钱。董宣把赏赐之钱全部分给了手下,而且从此更敢打击依仗权势横行不法之人,京城称之为“卧虎”。 万历帝没光武帝聪明,他没有赐钱给顾言,但顾言自慰的是:毕竟扰民生灾的银山开矿之役也因自己轰动天下的公案而终告结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