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震宁 通讯员 魏溪 李宇飞) 楼上楼下两户邻居因漏水问题起冲突闹进派出所。邻里纠纷很快处理完毕,拨打110报案的男子刚离开派出所,却马上被民警强制留下了。不但要掏出7000元钱,还受到了拘留3日的处罚,这是怎么回事?记者了解后得知,原来该男子之前是一个买卖纠纷案子的被告,案子判决后,男子一直没有支付原告应得的货款,因此被慈溪法院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 老家在宁波海曙的王某,长期在慈溪做买卖,并租住在当地浒山街道的一个小区里。这两天,他租住房子的楼上住户家发生了水管漏水,导致王某放在租屋里仓储室的货物遭受了损失。发现这一问题后,他就上楼去找邻居理论,没想到,双方先是口头争吵,紧接着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 见事态失控,王某自己赶紧拨打了110报警。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将冲突双方带到派出所里了解情况。在民警的耐心调解下,双方的纠纷很快处理完毕。可正当王某离开时,却被追出来的民警又给强制留了下来。 王某一时百思不得其解:刚刚的打架纠纷已经解决,怎么就不让走了呢?“你在慈溪市人民法院有一起作为被执行人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法院已经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在由公安机关协助法院对你进行控制。”最终,还是民警给出了答案。 原来如此!王某顿时如梦初醒,想起了自己之前因为一个买卖纠纷成了被告,慈溪法院在审理后判决他败诉,需要支付这起纠纷案件的原告7000元货款,但他始终没有把这笔钱支付给对方。“我一直以为7000元又不是什么大案子,再说我名下无车无房,银行里也没有存款,应该不会有事。”王某称,他就是抱着这种侥幸心理,四处游走着做生意,与法院的执行办案人员打起了“游击”,没想到,这次竟自己报警把自己抓了。 最终,王某只好履行法院判决,支付了申请执行人7000元钱,而且还受到了司法拘留3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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