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胡珊 通讯员 张莹莹 陈婉仪) 象山的陈大爷最近挺烦心的,原本他可以像村里其他老人尽享天伦之乐,可躺在他账户里的养老金居然不翼而飞。陈大爷知道是谁“盗”走了这笔款项,却对这个“小偷”束手无策,因为“小偷”是他儿子小陈。在多次要求归还却没结果的基础上,陈大爷一怒之下将小陈告上了象山法院,要求其归还养老保险金15000元。 陈大爷今年70多岁,有两个儿子。多年前分家产时,一家人约定陈大爷60岁以后,由大儿子小陈赡养,小陈也没有异议。 2009年农村实行农保政策改革,小陈就替陈大爷代办了农保手续,而存折也就理所当然的存放在他手中。小陈在其父亲不知情的情况下,先后两次从其父亲的账号中取走了养老金及国家对老龄人每月发放的补助金,共计15000元。 起诉时,陈大爷布满皱纹的脸上显得很无奈,“我岁数大了,也没有收入来源,只能依靠这笔养老金过过日子,但是他瞒着我偷偷取走,问他讨了也不肯还我,这让我跟老太婆怎么过日子啊?” 面对陈大爷的起诉,小陈却显得振振有词,“这笔费用本来就是我替他缴纳的,取点出来也无可厚非,再说我已经还给他了。” 承办法官认为,陈大爷名下的银行存款或者社会保险金,属于个人财产,与子女应承担的赡养费用并不相干,该保险等款项依法应由参保人予以支配,他人无权取得,小陈口头上称已经归还,但并没有证据予以证明,故判决小陈归还陈大爷15000元,并支付利息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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