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晓新 12月17日新华社记者从公安部获悉,针对近日有媒体报道“记者700元买到同事行踪”等情况,公安部已查明系相关单位与社会人员内外勾结所为,3名涉案人员已抓捕归案。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信息化社会条件下的新型犯罪,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从《南方都市报》记者向警方和监管部门举报后无人管,到如今迅速破案,疑问显而易见:如果没有媒体曝光,此类案件是否也能从快从严?如果警方打破“被泄露的信息尚未构成公开上网等情节暂不予处理”的惯例,面对海量的举报、投诉与报案,办案人员纵有三头六臂,又如何忙得过来? 目前,个人信息泄漏的泛滥程度令人不寒而栗。而互联网上体量巨大、相互交织的黑色产业与灰色产业,则使监管难度更大、成本更高。据南都记者调查,目前这些领域多处于无管理状态。与行踪诡异的犯罪分子、点多面广的案发态势相比,监管人员已是势单力薄、应接不暇。因此,仿效“吹哨人制度”,将大量通晓技术、知晓内幕的“业界人员”和民间高手招募到反信息泄漏和诈骗犯罪的旗下,让这些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吹哨人”成为犯罪分子的“噩梦”,是当下“最不坏”的选择。 源自19世纪末期美国的“吹哨人”制度,就是知情人爆料并最高可从违规者罚金中提取30%奖金的制度。由于知情人往往又是内部人,能够尽早发现问题,吹响哨声,对不遵纪守法的企业能起到“堡垒从内部攻破”的作用,可大幅降低监管成本,提高打击效率。“吹哨人”曾经给美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带来了成效卓著的颠覆性变革。与食品安全监管相似,信息泄漏和诈骗犯罪中有太多的环节,监管部门难以及时发现与查处,比如房地产等企业用户信息动辄外泄,大型互联网企业数据库动辄沦陷,除了技术漏洞,更有”内鬼”作祟,没有知情人及时“吹哨”,就难以对那些违规企业和人员实施精准打击。 与动用巨额公帑增加执法人员和财政投入来加强监管的方式相比,市场化的“吹哨人”制度,其实质就是政府下放权力,吸引市民加入监管,政府省资源,公众获安全,违规者受惩罚,“吹哨人”得实惠,可谓“多赢”。“吹哨人”制度的关键词是“重奖”和“保密”,用立法的形式承诺提取高比例罚金奖励“吹哨人”,并严格保密,不妨尽快提上有关部门的议事日程。 从宏观来看,“吹哨人”这一监管机制的创新,有望扭转目前骗子嚣张、监管乏力、市民无助的被动态势,使“猫鼠博弈”中“鼠方”长期占优的窘境发生“逆转”。防不胜防、疲于奔命的将不再是“猫方”。相反,那些作奸犯科的“鼠辈”一不小心就可能被“赏金猎人”般的“吹哨人”盯上并“告发”,得到应有的惩处。从这个意义上说,“吹哨人”或是信息泄漏和诈骗犯罪的“终结者”。当然,驱策“吹哨人”孜孜以求的“原动力”,除了丰厚的罚金提成、健全的法制保障,还有人性中的那份良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