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珊 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最近,一对年轻的夫妻走进海曙法院起诉离婚。但其实关于离婚,男方态度很犹豫,女方也不坚决,奈何双方家长水火不容,没有商量的余地。 作为海曙法院的调解能手、优秀法官,这样的场面钟珍明见得太多,自从2012年他从海曙法院西郊法庭调回院里,担任诉前调解工作,这4年他办理了近2000件案件,其中至少15%是家事案件。“这几年家事案件有个很明显的特征,我经手的一半案件都是因原生家庭干涉过多引起的。”钟珍明说。 离了婚跟丈母娘关系反而好了 一对离婚的小夫妻都是独生子女,女方在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男方是外贸公司的中层,经济条件都蛮好的。 离婚的导火索是婆媳关系。男方十分孝顺,无论女方因何事跟婆婆发生矛盾,男方永远站在母亲一边,女方忍无可忍最后带着孩子回了娘家。 回娘家后,女方母亲一听,也觉得男方不像话,这样的日子过不下去,支持女儿离婚。双方对财产没什么争议,唯一的问题是孩子的抚养权,谁都不肯放手。 为了争夺抚养权,男方母亲甚至带着人冲到女方娘家,直接把孩子给抢了回去。这下夫妻间的矛盾上升为了两个家庭的矛盾。 今年10月,女方将男方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抚养权。案子先要诉前调解,钟珍明把小夫妻叫来一问,结果发现其实男方并不愿意离婚,而女方起诉离婚很大程度上是听从了母亲的建议。 因为两人并没有什么实质矛盾,钟珍明反复给双方父母做工作,希望大家都慎重考虑。来来回回调解了3次,女方母亲终于松口,“婚先离了,后面看女婿的表现,如果表现好,不反对他们复婚。” 事已至此,钟珍明反复思索,觉得两人离婚后,孩子就是两人和好唯一且最重要的纽带,于是他根据双方的要求,给两人做了一份“轮流抚养”的离婚协议书,以1年为期间,两人轮流抚养孩子,抚养期间应给对方合理的探望时间。“轮流抚养在实践中会有很多后遗症,但这对离婚夫妻情况特殊,相处得好感情还有回转的可能,轮流抚养是一个契机。” 让钟珍明万万没想到的是,离婚后,两夫妻关系反而缓和了,男方没事就到女方家坐坐,动不动就来接女方上下班,女方母亲每次见男方来,总是挑着男方爱吃的菜买。 “80后的婚姻,父母干涉比较多,都怕自己孩子在婚姻中吃亏了。其实过日子就是一个相互扶持、相互体谅的过程,哪能一分一厘都计较呢,夫妻两人的事还是交给夫妻自己处理比较合适。”钟珍明说。 九旬父亲起诉子女分遗产 不仅父母喜欢干涉子女的婚姻,有时候子女也会干涉父母的婚姻。 钟珍明办过一个案子,原告是一名90多岁的老大爷。老大爷姓徐,也是本地人,他起诉了自己的6个孩子,要求和子女分割继承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子女间为了遗产分割打官司的多,但父母起诉孩子继承的少见,这是为什么呢。 了解后,钟珍明得知,这套房子是徐某跟原配共同共有的一套房子。原配过世后,房子由他居住,没分割过。 徐某年轻时跟单位的一个同事互生好感,但碍于徐某有家庭,双方并未进一步发展。这样的关系,两人维持了50多年,女同事也一直未婚。 7年前,徐某原配去世,第二年徐某就跟女同事领了结婚证。这段关系徐某的子女都知道,对于继母,几个子女当然没什么好感。 婚后,徐某感到自己和现任的身体一年不如一年,想卖了名下的房子,支付医疗和生活开销,但遭到几个子女的集体反对。 其实徐某子女的经济能力尚好,他们反对是担心这不是父亲真实的意思,另外,如果继母“挥霍”完房款后,再把父亲赶出来,赡养的责任又落到了他们身上。 如何尽量维护这个家庭的和睦,以及徐某和子女间的血缘亲情?钟珍明苦苦思索,他和徐某的子女一个个地沟通,从情说到理,再从理讲到法,终于让徐某的子女们深深认同“金钱有价,亲情无价”,认识到赡养父母是子女的责任和义务,并对父亲和继母这份五十几年的感情表示了谅解,同意协助父亲去办理卖房手续。 钟珍明说,调解这么多家事纠纷,他的一个感受是,当一个新的家庭关系开始构建时,如果原生家庭的成员没有厘清和新生家庭的界限,就很容易将自己代入新生家庭的生活中,导致矛盾频发。这种情况在80后组建的家庭中更为常见。如何处理新生家庭和原生家庭两者的关系,一个原则是每个人都应该以自己的家庭为重,在两个家庭发生矛盾冲突的时候,把自己的家庭放在首位,在不损害自己家庭利益的前提下,尽量满足其他家庭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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