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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二楼窗口拉下的充电线。 记者 马涛 摄 |
□记 者 马涛 通讯员 丁强 文/摄 昨天凌晨约零点20分,位于北仑大碶街道的一处居民楼内,一辆电动车突然起火,并引燃电表箱。许多被刺鼻气味熏醒的居民慌忙逃出,幸未造成人员伤亡。据了解,这辆电动车正在充电,且电线从二楼牵出。 记者事后调查发现,发生火灾的小区内其他楼道内仍存在私拉电线、在楼梯间为电动车充电等现象,火患重重,丝毫未引起相关人员警惕。 二楼拉线充电致电动车起火 事发地点位于大碶高车头路上的永新景园小区,最先报警的,是租住在9幢一单元4楼的金先生。 “我刚吃完夜宵回来,还没睡着,躺在床上玩手机时,闻到了一股焦煳味。”起初,金先生以为是自家有什么东西烧着了,后来打开窗户,发现楼下正在冒烟,还闪烁着明火,就赶紧报了警。 金先生住的出租房一共住了7个人。金先生把他们一一叫醒,下楼时还敲了邻居的门,一共有10多人顺利地逃到了楼下。 北仑消防中队很快到达了现场,据消防员介绍,起火的是一辆电动车和电表箱。电动车停在楼道里,电表箱就在一旁,火烧得很大。半小时后,大火被完全扑灭。 王师傅租住在2楼,大火被扑灭后,他才知道,起火的电动车是和他租住在一起的一名租户的。而且,充电的电线就是从他们家里拉出来的。 楼梯间停放及拉线充电违法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现场查看。距离起火已经过去了10个多小时,但起火的9幢门口仍有一股浓烈的焦煳味。 大火过后,楼梯间两侧的墙上都蒙上了一层黑灰,电表箱里头烧成了杂乱而黑煳的线圈,地上,还有塑料烧尽后一摊黑色的污渍。 “线是从二楼拉出来的,就这根黄色的线。”王师傅指着门口的电线说。这根黄线,约铅笔粗细,至少15米长,从二楼窗口拉出后,经楼道口防盗门,进入到楼梯间。 在楼梯间停放以及私拉电线充电,都是违法的。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28条第2款,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车;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 对于这一违规行为的危险,本报曾多次予以报道。今年11月5日,本报曾报道位于鄞州中兴新家园小区,有住户从三楼拉出电线,为一楼储藏室内的20多个电瓶充电,无异于定时炸弹。事后,这一隐患得到消防部门及街道的及时整治。 物业筹建车棚或能缓解难题 对于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方面,许多租户深知其危险,另一方面,违规行为从未停止过。 记者随意走访了几幢:在3幢一单元,楼梯间停放着4辆电动车;3幢二单元,停放着2辆电动车和2辆自行车;4幢一单元,停放着2辆电动车,1辆三轮车,1辆自行车;4幢二单元里,又发现了4辆电动车。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有1辆电动车也是从楼上拉出电插板充电的。记者顺着电线往上走,发现是二楼的一户人家正在装修,工人将电线拉出去为电动车充电。 对于普遍存在的电瓶车乱放及充电问题,永新景园小区物业的顾主任也很为难,“劝阻为主,但真要处理起来,物业也是有心无力。” 顾主任介绍,该小区是拆迁安置小区,绝大部分都是出租房。 “小区确实没有公共车棚,这将是我们明年要做的一项工作。”顾主任说,在这次火灾前,物业已和业委员协商,能否利用一些闲置的土地用作车棚。据初步摸排,小区27幢居民楼,有8到9幢可以实施这一方案。 这次火灾,则让这项方案变得更为急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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