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珊 通讯员 钟法 涉及舟山7家企业的厂房强制腾退执行案,是当地规模最大、矛盾最激烈的强制执行,此案2009年开始执行,历时4年多都无法推进,后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高院指定,执行此案。近日,记者从全市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上获悉,在宁波、舟山两地法院以及舟山当地相关部门的行动下,这起强制腾退执行案圆满结案。 舟山港明食品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厂房强制腾退执行案,共有执行案件27件,涉案债权标的20.84亿元。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多次遭到被执行人围攻,历时4年多无法推进。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协调,决定将涉该被执行人在浙沪三地执行案件统一指定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2013年10月,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3.54亿元成功对被执行人上述资产进行拍卖,但被执行人未自行腾退。 七家企业共计1200余名职工,存在企业主煽动职工抗法的风险。场地内尚存仓储海鲜冻品2万余吨,且厂区内氨气、锅炉、高压电等易燃易爆设备密集。案件社会关注度高,执行风险较大。 案件执行过程中,宁波中院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会同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制定详尽的执行预案。省市区三级法院协同作战,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支持、政府配合。舟山市人民政府专门召开协调会议,表态全力保障法院强制执行,并要求社区等基层组织落实稳控和矛盾化解。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充分研判的基础上,商定利用临近春节场地内企业职工相对较少、冻品出库量大的有利节点,决定于春节前实施强制清场。2016年2月2日凌晨5时,甬舟两地法院干警及舟山当地公安、特警、城管、社区干部等1000余人进入厂区,正式实施强制清场工作。1000余人队伍分成11个大组、27个小组,自觉有序开展警戒防卫、财物清点、张贴封条、无关人员劝离、库存冻品清空、舆论险情监控等工作,不留任何死角和风险点。 经过21小时的紧张腾退,至2016年2月3日凌晨2点,厂区内仓储冷冻品、设备按计划腾退完成。至此舟山当地规模最大、矛盾最激烈的拍卖标的强制腾退行动圆满收官。 新闻背景 解决“执行难” 宁波做了什么? 执行难,是这几年全国都十分关注的司法问题。解决执行难,法院担负着主体责任。 针对执行难,宁波两级法院早从2012年开始就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比如推行电脑随机分案,结束长达数十年的庭处长分案历史,从源头上减少关系案、人情案,遏制人为因素;实行执行分段管理,将执行程序划分为执行接待、财产查控、执行研判和强制执行四个阶段,由相应的组负责不同的阶段,避免一人一案、一包到底,一竿子插到底;推进司法网拍,挤压腐败空间等等。 事实证明,这些举措作用明显。截至去年11月底,全市两级法院共执结案件55402件,执行到位金额计87.6681亿元。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将38437名老赖的身份信息录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30898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促使其自觉履行债务1.799亿元,同比增长36.3%。此外,法院还加强与公安、检察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甚至暴力抗法、转移财产,符合立案定罪标准的,依法坚决查处。今年以来移送公安追究刑事责任27人,判刑5人,较好地发挥了威慑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