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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1月07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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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在全省率先实施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保障工程

  本报讯(记者 石承承 通讯员 冯迎 沈颖) 昨天,记者从镇海区卫计局了解到,镇海全面实施“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保障工程”,首批“老年日常照护金”156.48万元已经发放到户到人,惠及1304名70岁以上保障对象。由政府购买服务,“保险+基金”相结合,这是省内首个区域全覆盖的独生子女家庭养老保障体系。

  该保障工程包括“独生子女家庭人身综合保险”、“独身子女家庭老年日常照护金”、“独生子女家庭老年特殊照护保险基金”三部分。

  按政策规定,2016年7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家庭,60—69周岁的保障对象和母亲年满45周岁(含)的未婚独生子女,由政府买单提供人身综合保险,最高可获赔6万元保险金;60周岁以上保障对象若初次确诊患有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等46种特定重大疾病,住院治疗期间按每日100元标准发放住院护理津贴,每年最高可获得50天津贴救助;70周岁(含)以上的保障对象,每人每年可获1200元老年日常照护金,直至亡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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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