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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1月1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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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基层医疗机构可配药物更多了

  在大医院能配到的慢性疾病药物,到社区医院却配不到,今后这种情况将越来越少。记者昨日从市卫计委获悉,从今年5月1日起,我市在原有部分慢性病门诊用药目录的基础上,将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慢性病用药范围作了调整,其中药品品种从原先的133种增至153种,涉及慢性病种类从13种增至23种。

  为方便慢性病患者就医配药,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2014年,我市建立了常用慢性病用药协同机制,实行基层医疗机构和综合性医院的133种常见慢性病用药品规一致、单独考核、协同管理,患者在基层可享受慢性病药品一次配药量1个月的“长处方”政策,其中68种药品签约慢性病人一次配药量可放宽至2个月并全额予以报销。

  常用慢性病用药协同机制的实施,极大地方便了老百姓。鉴于老百姓、基层医疗机构的用药新需求,我市根据133种慢性病门诊常用药品使用情况,对使用率较低的药品进行适当调整,并结合临床实际作合理补充。

  据了解,调整后的基层门诊慢性病常用药品删去了15种药物,新增了35种药物,药品品种为153种。其中69种用药品种一次处方用药量,可根据病情放宽到不超过2个月用量,但不实行处方外配政策。调整后,慢性病种类也从原先的13种扩至23种,新增了脂肪肝、关节炎、慢性活动性肝炎等10种慢性病。记者 孙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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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