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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1月1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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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监管尚处于空白地带

政协委员呼吁政府和企业联手进行规范

  □记者 张明强

  

  本月6日和7日,本报对共享单车在道路上乱停现象进行报道,引起读者热议。但记者了解到,共享单车进入我市还不到两个月,属于新事物,目前尚未明确由什么部门来管理相关事宜。记者昨天也采访了数位政协委员,他们表示,共享单车弥补了此前政府推广的公共自行车的一些不足,因此政府对此应持鼓励态度,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共享单车公司也要和政府一起对共享单车进行规范。

  我市尚无部门监管共享单车

  昨天,市交委下属机构宁波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局一位姓储的工作人员称,共享单车是一个新概念,在我市出现不到两个月,目前还没有明确由哪个部门来具体管理,仅是把它当作普通自行车来看待。

  海曙交警大队一位警官表示:“市民骑的不管是共享单车、公共自行车还是私人自行车,交警在执法时都一视同仁,骑车人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逆向行驶、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置停放地点的,共享单车停放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如果骑车人违反规定,将被处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以20元罚款。”

  共享单车乱停放现象,也受到城管部门的关注。鄞州城管执法大队一名工作人员称:“城管部门没有接到过管理共享单车的相关文件,短期内应当不会在人行道上划出专门的停放区域。人行道属公共场所,如果擅自占用,就是非法占道。”

  记者了解到,针对共享单车带来的问题,深圳交委上月推出全国首个共享单车的政策规范性文件,将制定停放区试点实施方案。同时,交警部门也建立“深圳交警自行车用户诚信平台”,将自行车用户遵守交通秩序等文明信息纳入到平台当中,对于存在交通违法的自行车用户,统一纳入到平台黑名单中。

  政协委员:政府和企业应联手规范

  市政协委员汤丹文告诉记者:“之所以出现共享单车乱停放的问题,主要原因首先应该是缺少规范管理,其次是缺少约束,还有就是个人素质问题。”

  他认为,不管是公园还是街边,管理部门首先得在不影响他人通行、不占道、不影响市容的地方划出停车区域,给大家明确指引,才有解决乱停放的基础条件。其次,共享单车企业也应该树立起社会责任感,不能把车子投放完了后,造成的问题都交给社会和政府来解决。“共享单车是一种企业经营行为,规范用户行为是企业的责任,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达到,这也是企业在投放车辆时,就应该充分考虑的事情。”另外,城市管理部门应该对乱停放行为加大处罚。

  市政协委员马玉娟提出,共享单车帮助解决城市居民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但从本质出发,共享单车是经营行为,企业不能打着绿色环保的旗号来占有公共道路,绑架政府和市民。“作为单车使用者,在享受便捷生活的同时,也有维护社会公德的义务。最起码要做到使用单车时遵守交通规则,使用后不乱停放。”

  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民间也有声音担忧政府过度管理,会导致一管就死。对此,两位委员均表示,共享单车弥补了此前政府推广的公共自行车的不足,因此政府对此应持鼓励态度,而非取缔、限制。政府要做的是提早介入,和共享单车公司一起合作,对共享单车进行规范,共同管好乱停放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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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