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晓新 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1月14日下发通知,要求自通知下发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禁燃烟花爆竹。攻坚办要求各地在“禁燃烟花爆竹目标责任书”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禁燃烟花爆竹的区域范围,实现市县域全覆盖,包括乡镇和农村,坚决杜绝全省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1月16日《大河报》 如果说,放在一二十年之前,各地对于是否禁燃烟花爆竹?是全面禁止还是部分限制还“有得商量”的话,那么,在空气污染和雾霾问题年甚一年的今天,全面禁燃烟花爆竹应该是“没得商量”了。总不能一边指责有关部门对雾霾治理乏力,一边嚷嚷着要传承传统习俗,丰富民众节日生活、契合民众精神需要而反对全面禁止吧。可现实情况却是,各地总有一定数量的民众,因为种种原因对烟花爆竹“情有独钟”,这也是导致多年来不少城市在禁与不禁间摇摆不定甚至“反复无常”的主要因素。这次,河南省“攻坚办”需要“攻坚”的,应该就是那些观念上仍然转不过弯来的人们。 燃放烟花爆竹的所谓利弊之争由来已久,对于燃放造成的空气和噪音污染、人身伤害和火灾等次生灾害已无需赘述。而反对全面禁止的主要原因,无非是习俗和气氛。没错,燃放烟花爆竹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可历史悠久的习俗就算“有毒”也非得“坚守”吗?就算那些“无毒”且历史更加悠久的节日祭祀仪式,不也大都因为不合时宜而很少有人惦记了吗?谁能说这些程序繁琐仪式的遗弃影响节日气氛了?再说,在传统民俗在传承与发展过程中,历史同样悠久的缠足和婚嫁丧葬等陋习,被淘汰的多了去了,但这种优胜劣汰符合历史发展的规律和人们对更美好生活的追求。尽管在这个渐进过程中不乏反对的声音,但今天的人们,有谁还愿意回过头去拾起那些陋习,给自己和别人添堵? 本来,就算雾霾问题没有今天那么严重,全面禁止弊远大于利的燃放烟花爆竹也早该提到议事日程。但多数地方为了顾及另外一部分“民意”并未全面禁止,只是在时间、区域加以限制。但这种有条件的限制,如同鼓励人们不放与少放一样,缺乏强有力的约束力,难以彻底根治烟花爆竹的危害,唤起人们对空气污染问题的义务担当与责任意识。现在,治理了多年仍然一年比一年严重的雾霾问题,应该成为全面禁燃烟花爆竹的契机,再加上多年来限制燃放产生的“累积”效应,像河南省那样出台全域禁燃烟花爆竹的时机已趋于成熟。 另外,对于全面禁燃烟花爆竹,相关地方和部门应该作出表率,无论出于何种原因,由地方和相关部门主导的燃放焰火庆贺活动,应当让位于其他环保的方式。不能一方面全面禁放,一方面在一些特殊日子以冠冕堂皇的理由大放特放,忘记了全面禁放的“初心”,让严重雾霾带来的全面禁放契机毁于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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