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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一家儿童游乐场。 记者 胡珊 摄 |
昨天,市民陈先生带着孩子逛鄞州万达,在一家儿童游乐场的海洋球馆,孩子不肯走了。游乐场里所有的设施都必须使用商家的游戏币,要想买游戏币,必须先办一张会员卡,卡内金额最低充值额度为200元,而且卡内花不完的钱和游戏币“售出概不退换”。陈先生最终拉着孩子走了,之后他拨打了本报新闻热线,想知道这样算不算强制消费?记者 胡珊 商家说是“公司规定” 昨天下午,记者找到陈先生说的那家儿童游乐场,游乐场里设施不少,每个设施上都有一个刷卡装置,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要想玩这些设置,首先要到收银台办一张会员卡,然后往里面充值,兑换成虚拟币,才能刷卡消费。由于是寒假又是春节,游乐场里孩子挺多的,时不时就有家长带着卡和几百元到收银台充值。 在收银台,记者看到了商家公布的一张价目表,价目表上写着游戏币1.5元/币,100元起售,游戏币和会员卡售出概不退换。但收银台的工作人员称,首次购卡最低须充值200元,此后才可100元起售。 没用完的游戏币和会员卡为什么不能退?游乐场当天的值班客服经理告诉记者,这是公司的规定,而且收银系统里根本就没有退费这项操作。“我们在顾客买卡前都会告诉顾客,游戏币和会员卡是不能退的,顾客同意才购卡。”客服经理说。 游戏币“概不退换”挺普遍 购买的游戏币只能在游乐场里消费掉,这并不是个例。记者随后调查了高鑫广场、天一广场、印象城的3家游乐场,虽然不是所有的游乐场都像鄞州万达这家一样必须办卡消费,但临时消费和办卡消费的“待遇”天壤之别,在印象城某游乐场办卡和不办卡单次消费金额相差一半以上,因此绝大部分的顾客最终还是会选择办卡消费。 一旦办了会员卡,除了天一广场的游乐场同意退卡外,其他游乐场均表示即便卡内金额没有消费完也不能退,而天一广场的这家游乐场退卡的附加条件是,充值时赠送的优惠没了,“所以退卡并不划算。”客服小姐说。 记者在朋友圈调查了几名宝爸宝妈,大多家长手里都有没花完的游戏币。韩先生被儿子“带着”玩过不下10个儿童游乐场,“每当会员卡里的游戏币只剩下几个时,我通常都选择让它‘沉睡’。” 用不完的游戏币到底能不能退? “无论是游乐场的会员卡还是游戏币,均具有代币性质,它属于商家自行发行的有特定指向物的有价凭证,因此应视为商业预付卡。”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鲍欣媛律师说。 2011年,宁波出台了《宁波市商业预付卡消费争议处理暂行办法(试行)》,对于预付卡消费争议有很明确的规定,办法第13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在预付卡背面或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或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很明显,即便商家在售卡前已告知消费者‘此卡售出,概不退换’,但此条款明显加重了消费者的义务,商家不能因此免责。” 办法第8条同时规定,因消费者自身原因要求退费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折扣率或优惠价格,扣除已消费金额后退还余额,并可以同时收取不超过余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没有用完的游戏币,消费者当然可以退,商家不能拒绝,最多可以按照卡内剩余的余额收取不超过余额2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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