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热播的电视剧《锦绣未央》,因原著作者被诉抄袭而再受关注。11名作家诉《锦绣未央》著作权侵权案,2月15日上午在北京朝阳法院进行庭前交换证据,抄袭“拼凑”的证据满桌。众作家要求《锦绣未央》原著作者周静及销售商停止侵权并道歉,并索赔200余万元。2月16日《新京报》 抄袭者为何总有“锦绣前程”? 涉及影视作品抄袭的事件很多。有私下沟通的,有走上法庭的。抄袭者也都道歉了,也都赔偿了。可是,这并没有因此而影响了他们的锦绣前程。不该赚的钱早就装进了腰包里,不该获得的人气也早就成为成名的推动力。那些抄袭者依然活跃在影视天地里,比如“抄袭大王”于正。于正的影视作品不仅抄袭了知名作家琼瑶的桥段,还抄袭了不少无名作者的段落。琼瑶也告了于正,于正也败了官司。可是怎样?于正目前依然是影视界最为活跃的编剧之一,他的作品继续为自己带来金山银海,很多影视公司依然与他合作。这正应了那句不要脸的话:即使不能名垂千古也要遗臭万年。在这种“也要遗臭万年”的心理状态之下,“于正”们在发着财,影视公司在发着财,电视台也在发着财。 郭元鹏 抄袭软件并无原罪 技术改变生活,写作软件提高了抄袭的速度,也增加了鉴别与区分的难度。十几元或者几十元就可以购置一个高版本的写作软件,这抄袭成本“确实太低了”。而与抄袭的风险相比,“代价太低”才是抄袭冲动得不到遏制的真正原因。一方面,抄袭侵权行为需要著作权利人主动发现,并采取诉讼等各种方式进行维权。另一方面,权利人发现后依法维权,通常是赢了过程而输了结果。从已有的先例来看,尽管追究了抄袭者的侵权赔偿责任, 但对抄袭者的不当得利缺乏必要的纠正机制,更没有惩罚性赔偿让其付出足够的代价。 堂吉伟德 抄袭者“逆袭”会引发更严重“破窗效应” 现在一些影视作品粗制滥造,甚至抄袭成风,早已是屡见不鲜,甚至在文学、科研等领域,也是抄袭的“重灾区”。抄袭者的“逆袭”会引发更严重的“破窗效应”,会导致文艺创作缺乏原创,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竞争现象,人人都变得不注重原创,只想着投机取巧,使得创作缺乏创新,丧失了活力。 戴先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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