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一场涉及全省的交通大整治拉开帷幕。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了解到,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遇前方机动车排队等候或缓慢通行时未依次交替通行、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这些看似不起眼的交通违法行为,都被纳入重点整治范围。 昨天是全省集中统一行动日,我市交警联合多警种在全市范围内多点设卡严查交通违法。当晚7点,记者在环城西路与中山西路交叉口看到,半小时内,8辆私家车因滥用远光灯被查处。 半小时内 滥用远光灯被罚的车有8辆 “我不晓得怎么使用灯光!”昨天晚上7点多,环城西路与中山西路交叉口,一辆银灰色轿车被海曙交警拦到一边,当得知自己是因滥用远光灯被罚时,驾驶员有些郁闷。 “如果对向来车也在用远光灯,你眼睛看着难不难受?”见驾驶员没有意识到错误,交警用换位思考去问他。正说着,距离路口50米处,北往南方向又缓缓驶来一辆车,远远瞧去,开启的远光灯很是刺眼。 这是一辆香槟金色的尼桑轿车,驾驶员40来岁。他说,车子是二手市场买来的,刚买不到半个月,对车子还不大熟悉。当晚他刚从叔叔家出来,因为小区灯光昏暗,就开启了远光灯,忘了关掉。“我住在慈溪乡下,那边很多车晚上都开远光灯的,老实说自己被这么强的光线照到,确实也难受。警察同志,我以后一定会注意的。” 记者在现场注意到,仅半个小时,就有8辆车滥用远光灯被查。根据“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这样的交通违法行为都被处以50元罚款,记1分。 “夜间滥用远光灯,对其他车辆影响很大,尤其会对对向来车的驾驶员造成视觉盲区,很容易出事故。”海曙交警大队的一位民警告诉记者,在日常执勤中,市民对滥用远光灯的行为也很痛恨。 据了解,早在半个月前,浙江省文明办、省公安厅和交通之声就共同展开调查,让大伙儿评选“我最讨厌的十大交通违法行为”。前两天,主办方公布了结果,排名第一的就是“夜间乱用远光灯”。 我市昨天首次集中统一大整治 记者了解到,最让大家讨厌的另外九大交通违法行为依次是:随意变更车道、电动自行车逆行走机动车道、闯红灯、转弯靠边不打转向灯、行人乱穿马路、随意停靠上下客、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开车使用手机、酒驾和毒驾。而这些交通违法,也在这次的大整治中。 昨天白天到晚上9点,我市共查处交通违法19679起(现场7543起、非现场12136起),其中,“乱行车”违法5143起(现场2082起、非现场3061起),“乱停车”违法6796起(现场362起、非现场6434起),“乱过路”违法2835起,“酒驾”(含“毒驾”)6起,“涉牌涉证”违法112起,“三小车”违法215起,开车打电话348起,工程车交通违法731起(现场707起、非现场24起)。 据悉,这次交通大整治为期10个月,将以3轮12个波次行动循环整治、梯次推进,每周四为全省集中统一行动日。我市在全省统一部署下,重点查处“三乱两驾一牌证”,同时结合城市实际情况,也把工程车违法、“三小车”违法纳入整治范围。 “特别需要提醒市民的是,开车不要打电话,今天我们就通过现场以及电子警察拍摄的方式查处了348起。”交警说,根据相关规定,开车时有接打电话的行为,可对司机处以50元至200元罚款、记2分的处罚。同时,司机在开车时频频用手机发短信、刷微博等,且有证据可以证明的,也属妨碍安全驾驶行为,可进行处罚。 记者 陈烨 通讯员 周瑾 石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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