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震宁 通讯员 岑炜 徐佩颖) 和丈夫在慈溪打工的安徽妇女阿萍(化名)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把在微信上认识的老乡当朋友,还请过他来出租房吃饭。谁知却“引狼入室”,成了他们一家人的噩梦——网友竟借开车带阿萍母女去玩之机,事先在给两人的饮料里下了迷药,强奸了阿萍未满16周岁的女儿。 阿萍跟丈夫一起在慈溪打工,两人的女儿丽丽(化名)正在读初中。去年年初,阿萍与老乡林某通过微信认识。去年7月24日,林某来找阿萍,随后驾车带着阿萍、丽丽母女去海边玩。路上,林某递给母女俩一人一瓶饮料。天热坐车,两人正好口渴,开了瓶盖就喝起来。过了一会,阿萍先出现了头晕、犯困等症状,丽丽随后也开始觉得有点不舒服。林某随即以阿萍需要休息为由,将母女就近带到了附近一家宾馆。到了房间里之后,母女俩不适的症状更明显了,昏昏欲睡。此时,林某又借口回家,将阿萍带离房间。不久,他就单独返回房内,趁丽丽神志依然不清之际,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完事后,林某将尚未恢复神志的母女一起送回了家。 回到家中,丽丽一直昏睡到第二天,睡醒后发现身体异常,于是告诉了父母。此时阿萍夫妇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最终选择了报警。 林某得知事情败露后,指使自己的几个亲友多次联系丽丽家人,支付了24万元外加1张2万元的欠条,希望花钱摆平此事。同年9月12日,林某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但拒不供认犯罪事实,在各种充分的证据面前仍试图逃避责任。 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林某最终当庭认罪,表示自愿补偿被害人24万元,并取得了丽丽及其父母的谅解。慈溪法院在审理后认为,林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虽然主动投案,但到案后没有如实供述,故依法不能认定其具有自首情节,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