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颖 通讯员 吴国昌 梁留阳) 记者昨天从宁波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宁波市检察机关近年来着力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切实发挥审查逮捕环节防范冤假错案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2014年至2016年,全市两级检察院侦监部门共针对170件报捕案件中323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无罪不捕决定;通过认真审查案卷材料,严格落实每案必提,发现并排除非法证据37件,因排除非法证据作出不捕决定22件22人,有效发挥了侦查监督在人权保障方面的职能和作用。 据统计,近3年来全市审查逮捕案件不捕率连年上升,2016年达到21.1%,捕后不诉案件占比下降为0.43%,2016年全市不捕复议7人,同比下降80%,仅1人改捕,复核5人,同比下降30%,无复核改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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