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消费者权益日·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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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1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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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你能365日天天在吗?

严勇杰 绘

    编者按:消费者想吃“康师傅”,买到手的却是“康帅傅”;厨子用炒菜锅涮拖把,用吃剩辣椒再炒菜;店家哄骗消费者办预付卡后关门跑路;外卖店无证经营、一证多店;市民网上代购遭遇假货……“3·15”来临之际,一些有关消费维权的问题被各路媒体集中“爆”了出来。针对这些问题及乱象,不少读者纷纷来稿一抒己见,或评或贬或建议,当然,呼声最集中的还是: 但愿一年365日天天都是“3·15”!

    不能再让“康帅傅”继续逍遥了

    汪昌莲

    3月14日《重庆晨报》载,想吃“康师傅”,买到手的竟是“康帅傅”;想喝“娃哈哈”,拿到的却是“娃恰恰”;还有“思念”变成“恩念”、“奥利奥”成了“粤利粤”……这些山寨食品多为“傍名牌”,有的甚至是三无产品。

    山寨产品的出现,不仅影响正规厂家的声誉和效益,而且涉及食品安全,对消费者的健康也存在安全隐患。

    问题是,山寨食品在市场上大行其道,甚至明码标价地同正宗名牌食品展开“竞争”,“抢”走了众多消费群体,丧失了诚信经营的基本底线,破坏了经济秩序,却仍然“风景这边独好”,鲜见有管理部门进行制止和查处。比如,去年发生在武汉的“六个核桃”变身“大个核桃”事件,被消费者举报、媒体曝光后,当地工商部门居然没有采取行动,只是建议“市民遇到类似山寨商品可向工商部门投诉”。

    可见,山寨食品频现,缘于监管部门“色盲”,这显然值得各地反思。确保食品安全,是任何环节都不能不死守的一条底线,容不得食品被山寨,更容不得监管“色盲”。

    为什么难以监管“臭鱼变活鱼”

    胡晓新

    3月14日《人民日报》官方微博消息,据媒体报道,记者暗访实拍俏江南餐厅后厨发现,厨子用炒菜锅涮拖把,用吃剩辣椒再炒菜;以次充好有“高招”,“狸猫换太子”臭鱼秒变活桂鱼。

    监管部门到底有没有能力监管这类存在严重问题的餐饮企业?为什么这类似的问题往往在“3·15”期间才被集中揭露?面对一些餐饮从业者越来越没有底线的“恶搞”,到底怎样才能让消费者放心?

    餐饮企业存在的不少问题往往是动态的,既然在日常监管中很难发现并取得证据,就不妨借鉴国外“堡垒从内部攻破”的成功经验,以重奖和保密的方式,鼓励内部从业人员举报问题企业的违规行为。

    其他创新监管模式的举措还有不少。比如,无论是普通消费者还是媒体记者,发现餐饮企业是违规与无良行为,都可将拍摄取得的证据交给监管部门,由监管部门认定后依法严惩;还可以鼓励企业推广“透明厨房”,主动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让跑路的预付卡店家付出代价

    奚旭初

    3月14日《现代快报》载,“3·15” 临近,江苏省工商局发布2016年12315投诉举报情况和商品抽检情况,其中预付式消费问题投诉最严重,投诉量大大增加,问题越来越突出。

    预付卡乱象迭出,反映出消费领域老问题,不是无规可依而是有规不依。事实上,商务部在2012年就有规定:企业在发售预付卡之日起30日内,须到当地商务部门办理备案,并明确一个资金存管账户,用于意外停业时给消费者赔偿。然而这一规定的执行情况遭遇尴尬。上海曾有调查,全市发卡主体近10万家,而备案的企业只有351家。商务部数据也显示,全国范围内预付卡发卡企业完成备案的与实际发卡企业数差距悬殊。所谓有规不依,不仅指那些置规定若罔闻的商家,更指把规定当稻草人的市场监管部门。

    所以,市场监管部门应该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倘如放任预付卡发放,又缺少监管,焉能不出问题?焉能保护消费者权益?

    整容机构也该“整容”一下了

    杨玉龙

    3月14日南方网载,不正规的整形机构极易导致整形失败。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整形美容科主任罗盛康介绍,如今国内的整形美容行业不断壮大,市场异常混乱,整形美容常常被搞成毁容,消费者苦不堪言。据悉,有的整形培训班用鸡腿练手,三五天就能“结业上岗”!

    整容速成班乱象的背后是“三难”所致。一是监管难,一些小美容院“潜伏”居民楼,为监管带来一定难度;二是查处难,对非法整容过程行为难以抓到现行;三是辨识难,这是针对消费者所言,分不清医疗美容和生活美容,也不善于查证整容机构的相关资质,这就为“毁容”埋下了伏笔。

    实际上,我国《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实施医疗美容服务项目必须在相应的美容医疗机构或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中进行。第二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登记机关核准开展医疗美容诊疗科目,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美容业及其培训机构,唯有在“规矩内”行事才是正途。

    避免整容变毁容,需要相关部门对整容业给予“治疗”,也需要整容行业加强“自疗”。

    打击电商假货要“稳、准、狠”

    何勇

    3月14日《中国质量报》载,13日,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视频会议在京召开。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李元平在会上强调,今年将加强电商产品质量监管。他表示,在监管中发现,相对线下产品而言,网购产品有“四高”,即抽查不合格率较高,假冒伪劣比例较高,质量安全风险较高,消费者投诉率较高。

    假货泛滥,不只是网上假货泛滥,线下假货也泛滥,归根结底,是厂家制假和商家售假的违法违规成本太低,这才是假货泛滥的根本原因所在。

    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全年,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共排查出4495个销售额远大于起刑点的制售假线索,但目前通过公开信息能够确认已经有刑事判决结果的仅33例,不足1%,这样的处罚实质上反过来是在纵容制假售假行为。

    再者,电商平台上的商品种类数以亿计,网店数量上千万家。面对如此规模,有关部门还继续依靠人工抽检的执法模式,甚至借用买家身份抽检,显然根本忙不过来。

    打击电商假货,要“稳、准、狠”。一方面,完善法律法规,提高制假售假行为的处罚和打击力度,既要将他们罚到倾家荡产,也要让他们牢底坐穿。另一方面,职能部门要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和能力,强化属地管理原则,铲除线下制假企业。

    但愿临时维权点365日天天在

    郭元鹏

    3月14日《珠海特区报》载,近日,珠海市工商局、市消委会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系列活动。据悉,3月15日当天,将设立23个活动会场和临时维权点。

    “3·15”这一天,我们感受的确实是“顾客就是上帝”。可是,我们也有一点点遗憾:在“3·15”过后,“临时维权点”就没有了。要想反映问题,还得走老路。有的消费者因为害怕麻烦,也就放弃了。

    这些“临时维权点”难道只能像一阵春风,春天过后就没有了?我们需要维权的春天,我们需要留住维权的春风。因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需要的不是一天的“3·15”,而是365天的“3·15”。把“临时维权点”留下来,就能保持维权零距离的延续性。

    当然,留下“临时维权点”会增加监管部门的工作量,但是,这与满足百姓的诉求相比,还是值得的。这既是监管部门的职责所在,也是一种服务无止境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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