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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2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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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影像讲述光阴的故事

“宁波棚改记忆”摄影大赛征集新老照片

“我的棚改故事”征文活动同步启动

    徐戎社区、潜龙社区、高塘一村、孔浦区块、居敬小区……这些熟悉的老小区,承载了几代人的学习、生活与工作记忆。宁波市棚户区改造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直接关系百姓居住安危和人居环境改善,直接关系城市品质提升和城市功能完善,是当前贯彻落实市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国际港口名城、打造东方文明之都”的重要内容,是顺应宁波人民期待,认真践行“六化协同”战略,高水平全面迈进小康社会的具体行动。

    宁波棚户区改造自2014年全面启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下,全市各级各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棚改成效显著,尤其是许多成片危旧住宅区得到了改造,居民正在实现“旧房换新房、小房换大房、危房换安全房”的安居夙愿。据了解,截至今年2月底,全市已启动棚户区改造面积961万平方米,涉及9.9万户居民,完成改造(征收签约生效)539万平方米,涉及5.3万户居民。我市一批备受群众关注的危旧房小区正在得到改造,上万居民家庭消除了住房安全之忧。棚改工作的宁波元素、宁波经验、宁波实践,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当人们告别老小区,迈入新家园,老小区里发生的点点滴滴在岁月的年轮中渐行渐远;当我们曾经的家园面临拆迁改造,是否有一种乡愁的不舍和留恋,让我们忍不住想要记录下眼前的一切?

    为展示棚改几年来居民居住品质的提升过程和城市面貌的发展变迁,记录各级“棚改人”的艰辛与努力,讲述棚改过程中的感人故事,珍藏城市历史风貌,找到回家之路的乡愁记忆,进一步激发广大市民关注棚改、支持棚改,参与宁波城市建设的热情,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联合宁报集团都市报系、宁波通讯杂志社、宁波市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宁波棚改记忆”摄影大赛今日起正式启动,以棚改社区作为摄影素材的主要区域,以棚改进程中的百姓生活、城市发展变迁为题材,通过摄影艺术这种无声的语言,以各种独特视角,留住棚改历程中“旧貌新颜”的历史记忆,讲述棚改中发生的感人故事以及居民生活的可喜变化。

    参加征集的作品须反映宁波棚户区改造的历史和现状,居民居住和生活环境以及精神面貌的变化,城市棚户区改造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及先进事迹等内容。与此同时,欢迎选送棚户区改造前反映社区旧貌、生活记忆、邻里情谊等的老照片,以便新旧对比,更直观地反映棚户区改造的新风貌。

    参与对象:热爱摄影的各界人士、棚改亲历者及老照片收藏者等

    征稿时间:即日起至5月21日

    作品要求:作品形式、手法、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单幅、组照(每组照片不少于4张)均可,但要紧扣“宁波棚改记忆”主题,内容真实,不得改动原始影像,可对作品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但不能影响其真实性。作品涉及的著作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负责。作品范围:以棚改社区作为摄影素材的主要区域。

    投稿方式 :参赛作品一律注明拍摄地点、作品名称以及不少于100字的简要说明等作品信息,并附上作者姓名、联系地址、电话等个人信息。参赛作品以电子版形式报送,一律不予退稿,老照片需扫描或翻拍成电子格式。摄影作品发送至邮箱 :3402680589@qq.com,邮件发送主题统一为“宁波棚改记忆”摄影大赛投稿。

    奖项设置 : 一等奖:现金4800元(1名);二等奖:现金3000元(3名);三等奖:现金1500元(5名);入围奖:现金200元(90名)。

    根据作品征集情况,将在摄影大赛持续期间于《宁波晚报》选登部分参赛作品,一旦选登即为入围作品(具体名次待最终评审);获奖名单将于5月25日公布,并于6月8日《宁波晚报》专版进行获奖作品选登。(所有入围作品需提供原图,像素不少于3M,特殊照片除外)。关于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画册、展览以及在其他宣传中使用,不再另支付稿酬,作者有署名权。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宁波棚改记忆”摄影大赛期间,本报将同步开展“我的棚改故事”征文活动,作品要求原创,题材不限,字数800字以上,优秀稿件将在本报专版上进行选登,欢迎市民投稿。记者  鲍玲玲  周科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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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