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2月底以来,市公安局交警局按照省厅、市局统一部署,结合本市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开展了“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系列行动。尤其是突出对“三乱两驾一牌证”和“三车”、工程车的重点打击,坚持“全覆盖”“零容忍”执法整治,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29.26万起,查处乱行车现场违法8424起、查处乱停车现场违法2688起、查处乱过路违法20787起、毒驾酒驾违法288起、涉牌涉证现场违法2223起,查处工程车现场违法4297起、非现场违法492起,查处“三车”违法25921起(含扣车4337起),拘留188人。 在专项行动中,全市交警部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深入分析重点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发生特点,科学制定整治勤务方案,落实常态化严管整治。各地公安机关充分整合警种力量,积极开展治安、巡特警、派出所等警种联勤执法。 其中,鄞州交警大队与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共同设立5个联合执法执勤点,开展设卡整治,各交警中队联动辖区派出所组成专门整治队伍开展整治。在江北、镇海、余姚、慈溪等地,交警部门联合巡特警等力量,在城区重点路段、执勤岗点开展联勤执法,严查酒驾、“三车”、工程车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对“三车”严重交通违法实行“四个一律”严格执法标准: 一是对电动自行车(含二轮摩托车)不在规定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和驾驶“三车”违法载1人(驾乘2人)的,一律现场纠正并依法处罚; 二是对涉嫌非法营运的“铁壳”机动三轮车和驾驶“三车”载2人(驾乘3人)及以上且有其他违法行为符合扣留车辆情形的,一律依法扣车; 三是对驾驶电动自行车载2人(驾乘3人)及以上,经车辆属性鉴定后属于机动车且无证驾驶的一律拘留; 四是对驾驶机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载2人(驾乘3人)及以上且无证驾驶的一律依法予以拘留。 与此同时,全市交警部门惩防并举,坚持重拳整治与宣传防范同时推进,达到了良好的震慑与教育效果。自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已累计设置宣传提示语3750条,通过各类新媒体发送信息197条,累计阅读量达596万次,曝光交通违法217起。记者 张贻富 通讯员 周瑾 王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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