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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3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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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洲珠宝行持枪抢劫杀人案 犯罪嫌疑人徐某在诸暨落网

2010年,警方悬赏50万元征集破案线索。图为当时《宁波晚报》的报道版面。

    本报讯(记者  戴伟龙) 记者昨晚获悉,经过警方22年的艰苦侦查,宁波绿洲珠宝行抢劫杀人大案犯罪嫌疑人已经落网——犯罪嫌疑人徐某昨日被省公安厅和宁波、绍兴两地警方组织的精干警力,在诸暨市下坊门新村一棋牌室内抓获。浙江省公安厅将于今天15时在诸暨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案件侦破的具体情况。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徐某,台州临海市人,出生于1972年11月21日。

    1995年12月6日凌晨,位于我市中山东路178号的绿洲珠宝行发生一起特大持枪抢劫杀人案,两名值班保安被杀害,约11公斤、价值160余万元的白、黄金饰品被抢。案件发生后,宁波警方迅速组成专案组全面展开侦查。案件惊动了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公安部和省公安厅派专家来宁波对案件的侦查进行指导。此后,1998年4月7日在绍兴越城、2004年1月22日和2007年11月6日在诸暨又发生了类似的抢劫案,省公安厅将这3起案件和绿洲珠宝行案并案侦查,公安部将此系列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省公安厅刑侦总队牵头成立专案指挥部,下设宁波、绍兴两个专案组。2004年,宁波警方曾悬赏20万元征求线索,并于2010年悬赏50万元,再次请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

    22年来

    我市警方一直在全力侦查此案

    绿洲珠宝行特大持枪抢劫杀人案发生后,我市警方一直在全力侦查此案。

    昨天晚上,记者采访到一位当初参与查案的刑警,听到绿洲珠宝行案件犯罪嫌疑人落网的消息后,他非常激动。“当初一起破案的几位老侦查员当时都说,不破此案,死不瞑目。现在,终于可以告慰他们的在天之灵了。”

    刑警回忆当时侦查历程

    回忆起凶案现场和办案经过,这位刑警至今犹历历在目。他说,当时被杀害的两名保安,一个倒在一个小方桌前,另一个是被绑住用枪打死的,倒在当时很流行的木质沙发上。

    从现场勘查判断,凶案应该发生在下半夜保安换班后不久。绿洲珠宝行一层有两名保安,第一名保安先交班,被凶手杀害。随后换班的第二名保安,被枪只顶住并被绑起来,随后也被杀害。

    凶手应该是事前就隐匿在绿洲珠宝行所在大楼的六楼顶层,然后用自带的军用背包带顺着电梯井道下滑到一楼营业大厅。动手前,凶手还扯断了顶层电话机房的电话线,可见其心思谨密,生怕动手时闹出动静,被楼上可能存在的保安看到后报警。

    凶手留下的痕迹并不多:在电梯井道,警方采集到一根军用背包带;在顶楼,一双40码花花公子运动鞋留下的鞋印;一个橡胶手套,产地在江苏;破坏保险箱的工具是一根组合式撬棍,由4节组成,头部用的是比较少见的方钢,可以拆卸;还有一个手枪消声器,是自己用车床加工出来的,内部有金属钢丝球;一把骨柄匕首。

    “我们当时初步判断,凶手用手枪杀害了两名保安。省厅的刑侦专家也认可这个观点,公安部的专家则认为,不排除微型冲锋枪的可能。”这位刑警说。

    案子发生后,警方把整个宁波都翻了一个遍,包括全市所有的宾馆旅社、出租房等,排查各种可疑人员,侦查员每天加班加点,分析案情,会议室一地的香烟蒂。

    军用背包绳、橡胶手套的生产厂家,撬棍和消声器等所用的钢材、以及凶手拥有的身手、持有微型冲锋枪的可能等,成为侦查员侦查案件的重要方向。当时的公安局长甚至动用自己的私人关系,多渠道向各省各市的公安局长讲述案情寻求帮助。

    “我们怀疑凶手可能当过兵,如果军用包、钢材的发货销售跟部队交叉,可能就会查到一些线索。”但是,查到最后均一无所获。

    当时,警方也曾得到过一个“重要”情报。“有人举报说,绿洲珠宝行安装电梯的时候,有一伙来自江苏的人曾去敲竹杠。当时,我们认为这伙人有重大嫌疑,动用特警去海曙假山新村抓捕。去的时候,大家都很紧张,因为怕对方有枪,后来发现是虚惊一场。”

    “我们又分析,凶手抢劫得手后,是通过出租车离开宁波的。于是排查了全市的出租车,最后发现有一辆出租车找不到,连司机老婆也找不到自己的丈夫。我们把这辆出租车列为嫌疑对象,但找了很久也没有找到。从此之后,这个案子就陷入了僵持阶段。”

    这位刑警说,他一直关注绿洲珠宝行抢劫杀人案,一有新的进展,就会跟原来的同事沟通分析。“真是遗憾呢,好多侦查员都没能看到案件告破就走了。当时,一位负责这起案件技术痕迹提取的叶姓副支队长,得病去世时仍然念念不忘,说此案不破死不瞑目。”

    “珠宝大盗”的4起案件

    1995年12月6日凌晨,“珠宝大盗”事先潜入我市中山东路178号绿洲珠宝行六楼顶层,用自带的军用背包带顺着电梯井道下滑到一楼营业大厅。潜入珠宝行后,撬开黄金饰品柜台的4个保险箱,劫走总重量约11千克、价值160余万元的黄、白金饰品。案犯洗劫珠宝行时,还残忍地开枪杀害了两名保安。

    1998年4月7日凌晨1点,“珠宝大盗”蒙面爬墙进入绍兴市供销大厦,在二楼黄金珠宝饰品柜与大厦保安人员相遇,开枪打伤保安,沿着事先预留的绳索逃跑。

    2004年除夕之夜,“珠宝大盗”爬入诸暨市第一百货公司,在潜至二楼服饰商场附近时,被值班保安发现,“珠宝大盗”用刀刺伤保安,又开枪将保安打伤,随后沿原路逃跑。

    2007年11月,“珠宝大盗”在诸暨一家珠宝店实施抢劫,但没有成功。

    在这几起案件中,案犯均在作案现场遗落了大量作案工具,根据案犯的作案手段和大量物证,警方确定这4起案件为同一人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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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