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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01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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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今秋义务段招生政策公布

堇山小学、鄞州第二实验小学(东校区)以及宋诏桥中学的学生要分流钟公庙街道、首南街道、潘火街道“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建设其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昨天上午,鄞州公布今年秋季义务段招生政策。  依照此前行政区划时发布的教育政策,2017年,该区小学、初中招生属“过渡期”,原则上按照原区域招生政策执行。2018年起,鄞州全区将实行统一的招生政策。

    原鄞东片区: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分级办学、属地管理原则。由区教育局统一出台政策,镇(街道)政府统筹协调安排,各教辅室、学校负责具体实施。

    原江东片区:由区教育局按照招生政策进行统筹安排。小学招生按“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执行。初中招生仍按照“中学小学校校对口”的原则执行。

    需要提醒的是,两个片区的义务段招生的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录取条件及次序等均有所不同,家长须仔细阅读文件。不过,尽管两个片区的招生政策差异很大,但就自身而言,与各自2016年的招生政策变化不多,最明显可能体现在学区调整方面。

    今年秋季开学,华泰小学(东校)投入使用、华师大宁波艺术实验学校(东校区)将首招学生。昨天上午,两校的学区也已划定。

    根据“住、户一致”优先原则,部分热门学校无法接纳所有学生,需要分流学生数量较多,主要是堇山小学、鄞州第二实验小学(东校区)以及宋诏桥中学。

    鄞州钟公庙街道、首南街道、潘火街道学区内的小学,目前只能满足有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有房无户的适龄儿童将不作安排,建议其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此外,记者了解到,2018年起,鄞州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段入学将实行与新型居住证制度相配套的政策。

    2017年鄞州区(原江东)小学招生地段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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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