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综合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7年04月03日 星期一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假离婚”弄假成真

男方倾囊为女方买房却人财两失

提醒:法律上没有“假离婚”,弄巧成拙者大有人在

严勇杰 绘

    房产抵押借款合同公证,是公证处常见的业务。日前,宁波市天一公证处工作人员陈越说,自己与马保峰公证员做了一起特殊的房产抵押借款合同公证,债权人与债务人竟然曾是一对育有一儿一女的夫妻。

    生下二宝后,“假离婚”成真离婚

    薛心(化名)跟着周强(化名)一同走进宁波市天一公证处,申请办理房产抵押借款合同公证。

    薛心说:“我向他借了150万元钱,用我在鄞州的一套房子做抵押。你们帮我公证下。”

    公证员按惯例询问薛女士的婚姻状况。

    “我已经离婚了。”薛心说。公证员翻开离婚证时愣住了,离婚证上的照片,正是周强。

    周强在公证员的仔细询问下泣不成声:“我们本来是假离婚的,却弄成真离婚了。”

    公证员询问得知,两人都是土生土长的宁波人。薛心2009年怀上二宝,但不符合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周强想了个主意——自己和薛心先离婚,让薛心和自己同事假结婚,生完孩子后和这名同事离婚,再和自己复婚。

    事情进行得很顺利,两人离婚时签署了一份离婚协议,财产各半,女儿抚养权归薛心。

    2010年薛心生下二宝,顺利办好出生医学证明,并和周强的同事离婚,这段婚姻仅持续3个月。

    全部家当买了一套房,只写了女方名字

    “薛心坐月子时,我拿了父母老房子220万元的拆迁款和全部积蓄,全款打给薛心买了套280万元的房子。当时,她还在坐月子,不方便办复婚手续,我想着本来就是假离婚的,所以房子就写了她一个人的名字。”房产证办下来了,孩子也一天天长大,薛心却一再拒绝周强复婚的请求,态度越来越坚决。

    “我这是人财两空啊,全部积蓄打给了她,买的房又在她名下,两个孩子的抚养权也归她。现在,钱没了,房子没了,妻子没了,孩子也没了。”周强哽咽着说。

    “房产证上,只有薛心一个人的名字。几次想要回房子沟通无果。”协商再三,周强提出了个法子:“我们去做房产抵押借款合同公证,280万元的房款,130万元我送给你和孩子,另外150万元算我借给你的,你把这套房子抵押给我,怎么样?” 薛心同意了。

    当公证员问,利息与借款期限如何约定时?周强一再摇头:“我不要利息,借款期限8年,那时孩子也快长大成年了,如果薛心还钱,我会把钱给孩子,薛心要是不还钱,我就会凭公证书采取法律手段,来保障孩子的权益。我这样做,一是希望以后孩子长大了,能知道我这个父亲是爱他们的,给过他们一些保障。另一个是希望薛心不要擅自卖了这套房子,办理完公证我们会去办理他项权证,这样她就不能擅自处置。”

    最后,两个人签署了房产抵押借款合同,公证员做好公证后,两人匆匆离开。

    法律上没有“假离婚”

    “‘假离婚’是市民口头的通俗叫法。事实上,法律上并无假离婚一说,凡是出于自愿并办完合法手续的都是真离婚。从法律要件上,夫妻双方履行了正常的离婚手续,就是真离婚。”公证人员说,经常碰到一些市民为了规避法律法规而离婚,比如为了买房、超生或者逃避债务转移财产等,但结果却弄巧成拙。

    夫妻间的“假离婚”,却是法律上的“真单身”,相互忠诚与扶养的义务也随之消失。一纸离婚协议分割财产,约定子女抚养权,领取离婚证后,彼此间就不再受到法律的约束与保护。

    公证处提醒市民,法律上没有“假离婚”,切勿为了规避法律法规而离婚,许多人因此而悔不当初。一旦弄假成真,就可能面临人财两空无处诉的风险。因此,面对离婚协议需谨慎,有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上不可马虎。记者 王颖

    通讯员 陈越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