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开机广告“强奸”消费者权益
“电视一开机,广告就推送。”目前市面上的互联网电视,开机广告短则15秒,长则1分钟,已然成为视频服务商和内容服务商的重要收入来源。而作为消费者,不仅花钱买电视,还得花时间看开机广告,颇为郁闷。 4月6日《大河报》
无论何种智能设备,都应该以消费者为“本”。看不看广告,选择权应该交给消费者。电视开机“霸屏”广告无视消费者权益,是地地道道的“强奸”行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