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象山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2017年3月开始,申办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象山籍高校贫困新生和已经申办了高校助学贷款的贫困学生,在校期间将不再为支付利息发愁,其利息将100%由财政买单。 据介绍,凡是象山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个人借贷信用良好,被中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都可以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办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人先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农村信用社领取填写《象山县生源地助学贷款推荐表》,经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后,再向农村信用社提供困难认定推荐表、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高校缴费通知书、就读高校账户名称和资金账号、贷款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信用社将安排专人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按学年发放学费,按学期发放生活费。目前,每学年最高可以贷1万元,最长期限6年。 近年来,象山县把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列入民生实事工程之一,整合部门和社会力量,加大财政投入,不断扩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范围,不断创新和完善学生资助工作机制。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自2007年成立以来,常年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摸底、认定与动态管理工作,保证全县困难学生,特别是建卡特困家庭子女及时得到资助,实现“应助尽助”目标。同时,借助县人民教育基金会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开展经常性的奖学、助学活动,激发贫困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据统计,十年来,象山县通过财政投入、学校事业收入投入、社会捐赠等筹措资助经费4.56亿元,惠及学生54.17万人次。姚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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