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7年04月27日 星期四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整治户外广告别矫枉过正

    主城区内除了商业区地段,全部禁设广告牌;机场禁设商业广告牌,只能设以济南历史、文化、旅游等城市宣传为主的广告牌;火车站、汽车站等禁止设置广告牌……25日,《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专项规划》(下称“规划”)出台,向社会征求意见。

    4月26日《济南时报》

    现在是眼球经济时代,走在钢筋水泥的丛林里,花花绿绿的广告招牌太多,让人眼花,过多的广告招牌影响了城市美观,不少商业广告还存在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及居民生活的问题。如一些炫目的广告招牌对行人和驾驶员产生眩光,有的则播放声音广告,甚至是长时间无间断地播放,形成了严重的噪音污染。

    对泛滥成灾的广告予以规范,这是城市治理亟待应对的问题。减少商业广告投放,在公共场合增加公益广告,这样的做法值得肯定。不过“重拳”治理户外广告也不能矫枉过正。如“规划”将车辆(含公交车)、交通护栏、过街天桥、路灯杆、售卖亭、垃圾桶、阅报栏、围墙等全都禁设广告;对于门头房,招牌只能挂一层门楣等。这些做法,又是否过严?有的经营者招租广告位是其收入的重要部分,禁止其设广告,无疑将增加其经营成本,甚至可能让其难以为继。对于并不是关乎城市“门面”问题的场所,是否也必须要完全禁止设广告,是否可以采取“禁改限”等折中办法?这些都值得商榷。

    城市管理者既要严格限制商业广告的“野蛮生长”,又要给予城市商业广告应有的生存权利,不可过于钳制市场,还市场以充分的活动与生存空间。这些都需要进行妥善规划,要能寻求各方的最大公约数。这样,城市才能既美丽、宜居,又充满活力。戴先任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