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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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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防癌险”,为何被拒赔?

针对老年人的险种少、赔付条件多 选择时需理清背后的“免责条款”

    35岁的张先生住在江北洪塘,刚为自己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最长保障至80岁。他还想再为辛苦劳碌了一辈子的老父亲买一份保险,可他买的同类型疾病险55岁以下才可以购买,他再找其他保险品种,发现可选择余地不大。记者了解发现,张先生的烦恼并非个案,目前市面上针对老年人的健康类保险品种很少,而且赔付条件设置较多,不少投保人都遇到过拒赔的情况。

    免体检是真是假?

    王先生去年年底就经历过从退费7074元到赔付15万元的事情,他曾帮父母每人买了一份叫“乐无忧”的老年防癌保险,这份老年恶性肿瘤保险的保单生效于2015年12月22日,虽然销售员声称可以不用体检,说一下大致情况即可。但王先生比较谨慎,投保同时递交了体检报告,当时体检报告还是有一些问题,最重要的就是甲状腺结节和右下肺内陈旧灶两个问题。

    老年防癌险观察期大部分都是180天,因为这个年龄买保险对于保险公司风险比较大的。去年6月份,王先生母亲被医生建议复查,7月确诊。9月初,王先生把资料快递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核实一些信息后,下达了退费拒赔的通知书。

    王先生为此向保险公司进行了申诉后,新的赔付通知下达,赔付金额合计是15万元。王先生说,整件事情的关键点在于投保时如实告知了身体的真实情况,如果没有如实告知,百分之百会拒赔。他说,他之前认真帮父母研读过投保的研读条款,条款是观察期后首次确诊可以赔付。

    业内人士表示,尽管大多数老年防癌保险不要求体检和健康证明,但是投保时各家公司都会给被保险人一份健康告知书,其中包含近期体况、近期诊治、过去两年内的体检情况、过去是否曾住院等内容,签订这份健康告知书后,被保险人就履行了如实告知义务。如果健康告知书与实际不符,出险后将会被视为带病投保,不仅无法获得理赔,情节严重的还会被没收保费甚至被列为保险欺诈。

    投保时一定要看清楚保险保障范围

    许多老年人购买保险时,对于合同条款往往一带而过。60多岁的马先生2015年为自己购买了一款老年防癌保险,保额10万元。在缴纳两期保费后,马先生因突发心脏病不幸身故。按照此款保险合同的规定,他仅获得了身故保险金,而没有拿到10万元保额。原来,这款老年防癌险主要保障恶性肿瘤、原位癌和身故保险,保额10万元也仅是首次确诊恶性肿瘤的保险理赔金,身故理赔则是在合同有效期内,将最后一个保险期间内已缴纳的保费给付给被保险人。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解释,不少老年人比较关注健康类保险,在购买这类产品时,一定要关注保障范围。一般而言,在售的老年防癌险产品主要保障都是恶性肿瘤、原位癌、轻症和身故保险金等,如果因恶性肿瘤出险则可以获得合同规定的全部保额的理赔金,如果是原位癌、轻症出险,则获得一定比例保额的理赔金,如果是身故则基本都是退还缴纳的保费。

    此外,保险期限也十分重要,各家保险公司对于保险期限规定不一,有的规定缴费期即为保障期,有的保障期长于缴费期,这也直接关系到后期的理赔,因此在选购时还要留意。同时,还要清楚免责范围,以免后续理赔时出现损失。

    老年保险市场容易被忽视

    一家保险公司的销售员小李说,老年人对保险接触得少、认识不深,为他们讲解保险比较费精力。而且即使能够讲解明白,客户在保额选择上也会比较谨慎,一般保费都不会太高。所以,他不愿意在这个市场中花费太多时间。这也是很多保险销售员的心声。

    宁波市保险行业协会投资顾问金先生说,其实随着时代发展,不少老人有风险意识,更渴望安享晚年,有时候简单地电话问候、聊聊家常、谈谈趣闻,他们都会表现出足够的耐心来听讲解。当下,最重要的是要给出符合老年人的保险产品,在合同条款设置中,与其增加太多附加条件,还不如拿出更多公益性的薄利优惠保险产品,来开拓老年保险这个“蓝海市场”。

    他提醒,没有最好的保险,只有最适合的保险。因此,老年人在投保时一定要弄清楚所购买的险种是否符合自己保障的需求,投资型的险种尽量少买。

    记者 徐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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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