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伟 通讯员 任社) 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获悉,从2017年5月3日起,参加市区(暂不包括奉化区)社会保险的各类参保单位的新年度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开始申报。 据了解,企业单位(含参照企业缴费的其他单位)参保人员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本人2016年1月~12月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据实申报。 其中,月缴费工资水平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缴费基数按上限标准确定;月缴费工资水平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缴费基数按下限标准确定。2017年度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5335元、下限为30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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