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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3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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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为何抡起皮包砸向民警?

年轻女子被拘留五日付出“冲动的代价”

    本报讯(记者 马涛 通讯员 许炯君) 携带违禁品过安检被拦阻,一年轻女子拒不配合民警检查,还“动手动脚”袭击民警。昨天,记者从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获悉,该名28岁的女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被处以治安拘留五日的处罚。

    据了解,这事发生在轨道交通1号线中河路站点。27日晚约8点半,一名白衣女子在过安检口时,被安检员要求查看包里的一个瓶状物。据当时的安检员介绍,白衣女子解释说,包里有瓶喷雾剂,是喷脸用的温泉水,没有化学成分,不会有危险的。

    根据相关安全规定,类似压力容器是不许带上地铁的。安检员要求她留下该物品,或者转乘其它交通工具,总之不能带上地铁。不过,该女子希望能“网开一面”,这次带回去后再不带出来了,而且一再表示,她家住在宁波市区,时间有点晚,坐公交肯定来不及了。

    这时,下一班地铁到站的提示音响了。女子比较心急,安检员一再阻拦,她还是挣脱,跑到了站台上。不过,她错过了这趟车,于是在站台上的休息室里候车。就在这时,接到安检员反映的执勤民警也找到了她,希望她配合工作,把包里的喷雾剂拿出来看看。

    “这名女子看上去不到30岁,我们跟她好好说,要她把东西留下,或者寄存,她也不搭理。”民警介绍,该女子被民警“堵”在了休息室的隔离间里,不仅不拿出东西,还想硬闯出去。到后来,竟然抡起皮包砸在民警身上,还出脚踢了民警膝部。

    根据监控视频显示,该名白衣女子面对民警,有明显的抡包和踢人的动作。事后,民警将该女子带走。经医院检查,出警民警的手部、膝部都有抓痕及软组织受伤。目前,该女子因阻碍国家机关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被依法处以拘留五日的治安处罚。

    据记者昨天了解,该女子姓程,今年28岁。在拘留所里,程某很懊悔,她说:“我当时很着急,民警来找我,我也不知道怎么办,心想我只要上了车,他们就不会拦我了,所以后来情绪激动,做出了那样的举动(指抡包和踢人)。”

    眼下正是端午佳节,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程某却要在拘留所里度过5天,实在是得不偿失。警方再次提醒市民,喷雾剂、管制刀具、油漆及松香水等,都是不允许带上地铁的违禁品,请遵照地铁安全管理规定过安检口,配合安检员或民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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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