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崔凌琳 通讯员 陈瑾 汪晓璐) 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上月发布《关于征求调整聚氯乙烯(PVC)最小交收单位等相关事项意见的通知》,将氯乙烯(PVC)最小交收单位由10吨(溢短不超过±10%)调整为40吨(不计溢短);单笔最大交收中报量由10吨调整为40吨;单笔最大订立委托量由10手改为40手;交易商订货限额由50吨改为200吨,引起众多相关企业关注。 此番PVC品种电子合约中最小交收单位的调整,已是该品种第二次调整。2013年上市时,电子合约中最小交收单位为40吨,2015年时调低至10吨,现在又重新调回40吨,那么数据调整背后,是源于什么初衷呢? 据悉,PVC为袋装粉末,实体企业多用槽车拉货出库,40吨正好为一车。2015年PVC市场环境不好,企业利润空间小了,不得不尽可能压缩运费成本,而且单次采买量变少,企业更希望直接从码头用集装箱(装载量为10吨)运货到买方公司。面对迫切的市场需求,甬商所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后,将最小交收单位调低。 但最近,国内供给侧改革大环境下,鲜明的季节消费特性推动PVC现货需求再度旺盛,参与交收的企业希望平台能够调高单位,精简流程,这样相当于减少了3/4的操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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