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9版:警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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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12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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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党委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向胡建江同志学习的活动

    近日,中共浙江省公安厅委员会作出关于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向胡建江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省公安厅党委认为,胡建江同志的先进事迹,充分体现了公安民警忠于党的信仰、忠于党的宗旨、忠于党的组织、忠于宪法法律、忠于人民公安事业的政治品格,生动诠释了人民警察守护正义、英勇顽强、不怕牺牲的价值追求,集中彰显了浙江公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铁军形象,是全省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辅警的学习榜样。

    胡建江,男,198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为余姚市公安局阳明派出所民警。从警11年来,胡建江曾9次获得嘉奖、5次获评优秀公务员,多次被授予余姚市公安机关“十佳执法办案民警”“侦查破案能手”“十佳社区民警”等荣誉称号。2017年4月22日凌晨4时许,他在抓捕贩毒嫌疑人过程中,被毒贩用匕首刺穿左上臂,导致肱动脉断裂,在血流如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依然奋力追赶160余米,与队友合力制服毒贩,后因失血过多,在抓捕现场出现重度失血性休克,经全力抢救挽回生命。

    胡建江的英勇事迹,得到了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浙江省委副书记、宁波市委书记唐一军作出重要批示:“胡建江同志是近年来我市公安战线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他忠诚担当、英勇无畏、不怕牺牲,用行动诠释了忠诚,树立了形象。请市公安局好好总结,组织开展向胡建江同志学习的活动”;省委常委、公安厅长徐加爱作出重要批示:“精心组织对建江同志的救治,尽最大努力避免其左臂落下终身残疾。号召全省公安民警向建江同志学习,以公安铁军的担当与实干,守护好浙江平安”。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等30余家媒体相继宣传报道了胡建江同志先进事迹,引起了广泛而积极的反响。

    省公安厅党委号召全省公安机关学习胡建江同志坚定信念、忠于职守的政治本色,筑牢对党忠诚的政治灵魂;学习他奋不顾身、英勇无畏的拼搏精神,担当除暴安良的职责使命;学习他心系群众、爱民亲民的公仆情怀,践行服务人民的根本宗旨;学习他刻苦钻研、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争做勇立潮头的浙江铁军。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辅警要把学习胡建江同志先进事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紧密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各项公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牢记使命、勇于进取,努力为“中国公安的明天”提供更多的浙江实践、浙江素材、浙江样板,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张贻富 孙波 李美桔 陈键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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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