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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勇杰 绘 |
最近,象山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是一位90多岁的老人,被告也有60多岁了,双方还是闪婚闪离的。这也就算了,60多岁的女方,在法庭上居然还要求男方赔偿自己“青春损失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案例 耄耋老人再婚,闪婚闪离 陈老伯早年丧妻,在象山城区购置有一套小户型住房,晚年凭借着养老保险和利息收入过日子,日子还算过得去。因为年纪大了,他想找个能照顾自己的老伴。张阿姨呢,丧偶多年,平时靠打工维持生活,日子过得比较辛苦。 2017年1月初,两人经人介绍相识,1个月不到,就登记结婚了。然而,两人婚后生活过得并不顺畅。张阿姨要求陈老伯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并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而陈老伯认为,张阿姨只是看中了自己钱财并非真心相待。 2017年5月,陈老伯来到象山法院起诉离婚,同时要求被告张阿姨返还自己送她的价值1万余元的金项链一条。 法院开庭后,双方为了这一条金项链争执了起来。说到情绪激动处,张阿姨对着法官哭诉,说自己好歹陪伴了陈老伯2个月,对陈老伯也是照顾有加。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就这么一拍两散,她起码也该获赔青春损失费呀。 两位老人在庭上互不相让,经过法官1个多小时的调解,最终达成和解,双方自愿离婚,张阿姨无需归还陈老伯赠送的金项链,而陈老伯也无需支付所谓的青春损失费。 分析 择偶目的性太强、财产纠纷是再婚老人矛盾主因 记者了解到,“宁静港湾”婚姻家庭服务中心也常接到类似的再婚老人的咨询。服务中心负责人罗红媛告诉记者,单身老人害怕孤独,子女不可能一直陪在身边,老年人再婚是有其现实需求的,事实上,老人再婚不仅是为了自身的幸福,也给子女减轻了负担。 罗红媛说,现实当中,再婚老人家庭闹矛盾的原因有很多,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第一,由于年龄关系,老人的性格、生活习惯已定型,两人互相磨合起来有难度;第二,不少老人择偶目的性比较强,比如,一方身体不好,想找个人在生活上照顾自己,一方家里条件差,儿女无力赡养,就想找个依靠,如果发现目的不能达到,就会产生不满,进而引发纠纷;第三,双方子女的原因,再婚老人大多都有自己的子女,重组后的家庭改变了原先的家庭结构,一旦产生摩擦,老人为各自子女考虑,难免会受影响。 此外,因财产分配而产生的矛盾,也是再婚老人纠纷的主因。罗红媛说,老年人再婚时往往已积累了一定数量的财产,比如房产、存款等,而财产当中,包括了个人财产、与前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家庭成员共同共有的财产等,一涉及财产问题,老人及其子女往往会担心辛辛苦苦积攒的财产外流。 建议 最好对双方婚前财产、婚后生活进行书面约定或公证 老年人再婚,怎样才能一直走下去?罗红媛也给出了一些建议。 首先,老人要加强彼此之间的沟通,要了解对方的性格、爱好、文化素养、经济状况以及家庭成员对老人再婚的态度;其次,最好对双方婚前财产、婚后生活等方面进行书面约定并公证,所涉内容可以包括双方婚前财产状况(越具体越好)、双方子女对两位老人应尽的赡养义务,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的收入、债权债务、必需的生活开销及共同生活后积累财产的归属、生病后医疗费用的支付等。 此外,子女们也应该尊重老人的真实意愿和实际需求,不干涉老年人再婚及其婚后生活,在老人感情生活出现矛盾时,要多给予老人关爱,不掺和,放下个人利益,常沟通、多谅解,尽到赡养人义务,让老人安度晚年。 记者 王思勤 通讯员 张晨盼 罗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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