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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2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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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利性离婚不止是道德命题

    木须虫

    近年来,围绕着办理准生证、落户、买车、购房、拆迁、移民等问题,“假结婚”“假离婚”现象增多,甚至已经形成一条“利润丰厚”的产业链。央视调查:“办个假离婚,相当于增加10年收入”。“假离婚”现象折射出综合性社会问题,暴露了大量的制度漏洞。

    6月20日《经济参考报》

    结婚与离婚于法律而言,无所谓真假,区别在于是不是受法律保护。近些年,因为买车、购房等,催生所谓的“假结婚”“假离婚”,在法律上并不是假的,也不乏因此而弄假成真的,如同《我不是潘金莲》的故事一样,诱发社会纠纷。

    不是为了婚姻目的的结婚与离婚,多是功利性婚姻。这种婚姻自古有之,并不是单纯的道德命题。如过去为了进城、为了获得城市户口、为了获得外国绿卡等而结婚再离婚,道德成为利益交换的筹码。原理都是一样的,只不过形式有所变化,而唯一不变的则是利益的指向,而这并不能简单用道德的高下与手段的良莠来评判断。

    功利性离婚,拿婚姻折腾,归根到底源于以户籍分配资源、利益的方式与规则。例如,户籍壁垒下的城乡各种公共服务福利的差别一度达到几十万元,婚姻作为跨越鸿沟的途径,便有了“买椟还珠”游戏的可能。时下,城市购房、购车,农村征地、拆迁补偿等领域,是诱发功利性离婚的重要领域,都是因为户籍关系决定了获得利益的厚度。

    功利性离婚现象的多与少,很难靠道德来约束和自我调节,根本还是取决于社会管理与资源分配,能不能代之以更科学、更合理的方式,通过微观层面的自我调节规避自身的漏洞,而不是简单给现有规则的漏洞打补丁?如城市楼市限购,为了防止功利性离婚,一些城市作出补充规定:离婚不满一年的,不能取得购房资格。此举虽然堵上了功利离婚的口子,却又伤害了那些“真离婚”群体购房的合法权益。

    纵观这些诱发功利性离婚的领域,不难发现相关政策更倾向于行政管控的色彩,用有形的手区别不同人群,机械切割利益,每每漏洞百出,按起葫芦浮起瓢。减少功利离婚现象,有待于政府的治理走出单一管控的迷恋,一方面,应加快改革,如户籍改革、农村土地与产权改革等,理顺利益关系;另一方面,应转变治理理念与思维,更善于运用经济与市场的手段,通过无形的杠杆来调节利益矛盾,如建立与完善房产税制度、制定城市车辆使用经济政策等等,放弃“门槛控制”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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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