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广阔 日前,一位数年间活跃在多个电视台,身兼9个专家身份的“专家”在微博上“火了”。网友戏称其为“著名表演专家”,专治各种有钱没处花,更有“大V”表示“感谢各种TV ”,“中国演技最好的都在各大TV卖假药”。 今日本报A13版 “金鸡百花没有她的一席之地真是巨大损失。”“她是奥斯卡历史上的最大遗珠。”看完这样的描述,很多人以为大家在讨论一位演技高超,却迟迟没有得到承认的实力派演员,而实际上,大家说的却是一位医疗“专家”,更加确切地说,是一位“假药广告艺术家”。近年来这位满头银发,一脸权威,在国内各地电视台频繁出镜的“专家”,变换着各种身份向消费者推介药品、食品、保健品。 如果她真是专家,而且推销的药品和保健品也都是合格合法的产品,那倒没有什么,问题是,她在各种电视节目中推荐的药品、保健品、食品,屡上监管部门的消费黑榜,甚至有企业产品中曾抽检出苏丹红,被所在省食药监局专案督办,课以重罚。现在这位假专家、真骗子成了网友的众矢之的,面临网友们的口诛笔伐。但是在我看来,她不过是目前国内电台、电视台广告乱象的一个替罪羊而已,如果我们把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她的身上,而忽视了真正需要关心的问题,那么即便走了一个刘洪斌,还会出来更多的王洪斌、赵洪斌。 刘洪斌在虚假广告界的成功,是有原因的,比如她不错的口才;她貌似专家的外在形象;当然还得加上对各种广告产品的提前了解,至少背台词的功力不能输给一般的真演员。具备了这些条件,双方也就有了合作共赢的前提和基础,一方面她可以通过参与这些电视节目获得丰厚的报酬;另一方面那些假药、假保健品得以大卖,而这些电视台也获得了丰厚的广告收入。但是很显然,多方“共赢”的背后,是消费者在为这些名不副实的商品买单。 可是即便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惩处了刘洪斌这只替罪羊就够了吗?说到底她不过是一个唯利是图,没有道德观念与法律意识的江湖骗子而已,如果不能铲除虚假广告的生存土壤,不能对这些虚假广告背后生产不合格、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企业给予规范、整顿和取缔,把这些忽悠人的假药、假保健品从市场驱逐出去,那么等风头一过,一切都会卷土重来。 新的《广告法》早已颁布实施了,对于像刘洪斌这样的“假药广告艺术家”,对她背后所代言的各种假冒伪劣产品以及播出这些假冒伪劣产品广告的媒体,难道真的没有办法吗?或者是有关部门在监管执法的力度上还有待加强,有待提高?这才是刘洪斌背后真正值得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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