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思勤 通讯员 杨蛟龙 黄远) 准驾不符在福建被查一次,没及时处理,郭某继续在准驾不符的状态下驾驶重型货车上路,直到前天上午,他再一次被查获。 前天上午10点多,高速交警在沈海高速宁海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黄色牌照的重型货车有违法嫌疑,随即让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交警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时,驾驶员郭某显得支支吾吾,一会儿说找找,一会儿说忘带了。 在车里翻了半天,郭某找出了一张福建交警5月份因准驾不符行为对他开出的违法通知书,同时向交警出示了驾驶证。交警确认,郭某的准驾车型是C1,按照规定其不具备驾驶重型货车的资格。 看了违法通知书,交警问其继续违法驾驶的原因,郭某说:代驾贵啊。原来,郭某上个月在福建也因准驾不符被交警查获,还没有来得及去处理,可老板又说有一趟生意从象山到福建,他也意识到不能再开重型货车了,于是找了一个代驾。不过,代驾司机只能开到台州三门,于是,当天早上,郭某在三门又继续找代驾,但是都没谈妥价格。想着自己不可能那么“倒霉”,他最终选择自己开车,结果在宁海收费站外广场被查获。 根据法律规定,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行为,将被处以罚款700元并记12分处罚,连同福建那次,郭某一共要被记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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