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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7月0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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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着捡来的身份证办银行卡自己用

男子冒用他人身份证 被拘留5天

    本报讯(通讯员 王芳 徐剑娜) 别人的身份证可以随便乱用吗?答案当然是不可以。有人却拿着捡来的身份证,去银行办了一张借记卡,然后用来存钱、取钱。

    7月1日22时许,赖先生手机收到一条微信,提示他有一张某银行的借记卡绑定在一个叫“晨曦”的微信帐号名下。他感到非常奇怪,因为他本人从未在此银行办过借记卡。赖先生到开卡银行去咨询,被告知他名下确有一张借记卡,是今年5月26日凭身份证到柜台办理的。赖先生马上想到自己之前身份证丢失了,应该是被人捡到冒用了。于是,银行对此卡进行冻结,银行工作人员和赖先生一同到白鹤派出所报了案。

    接到报警后,白鹤派出所到办卡人登记的居住地址进行查找,发现所留地址门牌号根本不存在。7月3日13时许,白鹤派出所再次接到银行的报警电话,称有人拿着赖先生的身份证到银行补办银行卡。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持有赖先生身份证的男子带回派出所进行讯问。男子姓王,他对自己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事实供认不讳。王某说,今年5月初,他在黄鹂新村公交车站捡到一张身份证,当时他的身份证也丢了,看到捡到的身份证上的照片与自己长得有些相似,就将身份证留了下来。之后,他又拿着捡到的身份证到银行办了一张借记卡,将自己的钱存了进去。7月2日,借记卡被赖先生冻结后,王某便拿着赖先生的身份证去银行补办,结果被赶来的民警带到了派出所。

    目前,王某因冒用他人身份证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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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