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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7月08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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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贫困 从一份保障开始

宁波保险业多层次构建精准防贫保障网

大病保险服务人员走进镇海区澥浦镇觉渡村开展上门理赔服务。

    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了2017年“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主题:“远离贫困 从一份保障开始”,向人们昭示保险的本质。

    宁波在2015年年底已全面消除家庭人均年收入4600元以下绝对贫困现象,扶贫工作重心从消除绝对贫困转变为减缓相对贫困、促进相对落后区域协同发展。近年来,宁波保险业以建设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为契机,凭借保险特有的风险转移、经济补偿功能,将其综合运用到扶贫攻坚的全方位,构建了一张“对象精准、产业造血、防止返贫”的多层次、多险种、多领域的防贫保障网。

    坚持精准扶贫

    多方合力服务困难群众

    针对孤寡老人、失独老人、残疾人等弱势人群和环卫工人、安保消防等特殊人群,宁波保险业专门推出民生保险品种,向辖区该类居民提供“一揽子”“一站式”综合保险服务,充分发挥保险助贫扶弱的功能。

    在保险养“老”方面,2015年,宁波推出全国首个涵盖意外、重疾、健康管理等一揽子保险责任的失独老人综合保险。2016年,全市60周岁以上失独老人覆盖人数已从首年的2000余人增加到2700余人,总保额由7600余万元增加到18100余万元。截至2016年年底,已累计赔付441笔共105万元,减轻了此类老年人的医疗费用负担。此外,2016年在镇海区试点独生子女家庭保障险。截至2016年年底,该服务已惠及独生子女家庭17326户,累计已有22832人次受惠,保障资金超过1565万元,群众满意度达到95%。

    在保险助“弱”领域,推出残疾人意外及综合医疗保险,覆盖鄞州、余姚、镇海、慈溪、北仑、奉化等6区(市),对新增残疾人实施动态参保,填补了政策空档。参保人员由2013年年底的7.17万人增加到2016年年底的8.69万人,保额达到3.5亿元,基本消除了残疾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

    此外,宁波保险业还创新低收入群体救助模式,与民间慈善基金会开展合作,在余姚市推出困难群众综合救助保险项目,由基金会出资150万元,保险业为宁波余姚市1.3万名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以及“三老”人员提供综合救助保障,三年累计保额达9.3亿元。

    在保障外来务工人员上,宁波保险业也积极创新:联合宁波保税区管委会,推进外来务工人员综合保障保险计划,财政出资195万元为保税区2.6万名外来务工人员提供35.1亿元的综合保障;联合宁波市总工会开展“平安返乡”大型公益活动,免费为宁波近300万外来务工人员春运期间往返提供保障,每人最高保额5万元。

    坚持产业扶贫

    激发低收入群体创富能力

    宁波保险业在积极支持“造血”式扶贫发展中同样可圈可点。宁波市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称,近几年,宁波保险业创新运用保险工具为小微企业和涉农群体创业致富提供资金支持,带动低收入群体增收致富。

    据介绍,2016年宁波保险业在宁海县开展试点“扶贫贷”定向扶持,财政配套近400万元,补贴扶贫贷款保费和利息,为开展特色农业、来料加工业、休闲旅游业、电子商务业、光伏发电等生产经营项目的农户提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目前,已支持扶贫贷款3800余万元,惠及低收入人群1100余人。

    为了给农户、小微企业最大程度地降低融资成本,简化融资手续,2016年11月,我市又通过保险公司直接融资的方式,推出创新险资直融支农产品,专项用于市内的农户、涉农小微企业以及有扶贫贡献的农业龙头企业发放贷款。据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相关人士介绍,该产品可为农业龙头企业提供贷款最高1000万元、涉农小微企业最高300万元、农户最高1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可达2年,包括保险相关费用的融资成本年化利率在8.5%以内,创造了既提供贷款风险保障又提供资金的新模式。

    无抵押、无担保的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简称“金贝壳”)曾作为闻名全国的“宁波经验”而推广。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自2009年试点以来,这一业务模式不断优化,目前,共保经营与市场化运营机制并存,参与保险机构扩大到9家,参与银行扩大到35家。截至2016年年底,这一业务已累计帮助7261家次初创期小企业、1760家次农业种养殖户、3235家次城乡创业者获得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百亿元,累计赔款338笔,赔付2.58亿元,在保本微利基础上,有效发挥了政府财政资金的撬动放大效应。

    巩固扶贫成果

    筑牢因病因灾返贫防线

    ●做好大病保险

    2014年9月,我市正式建立城乡居民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并在第二年实现了全覆盖,有效补充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足,减轻了老百姓的医疗费用负担,大大降低了参保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

    2016年年底,我市大病保险保障范围从住院和特殊病种治疗合规医疗费用扩展至15种特殊药品和3种罕见病医疗费用,医疗费用年度补偿起付标准2万元,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照我市相关医保规定最高可报销60%,补偿最高限额50万元。实施近三年来,我市大病保险实际费用补偿比例达20.86%。

    在全面覆盖大病保险制度基础上,我市在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启动重特大疾病保障。如在镇海区试点由财政出资实施重特大疾病保障工程项目,凡镇海区户籍特殊困难人员,保险期限内首次确诊为8大类特殊病种之一,便可向保险公司申请基本保障金1万元;镇海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后,便可向保险公司按相应比例申请大病补偿金。

    ●做精三农保险

    在创新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方面,全市政策性农险品种已从2013年年底的21个增加到2016年年底的35个,覆盖粮油、蔬菜、畜禽、林木、渔业等全种类,农业保险在“保成本”“保基本”的基础上,向“保收益”“保特色”转变。农业保险保障额度也在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均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在政策红利推动下,受益群众稳步扩展。据统计,参保农户2016年年底达到13.34万户次,承保农户覆盖率在95%以上,保险金额由2013年年底的45.63亿元提高到2016年年底的68.24亿元。

    为有效缓解意外事故和疾病等风险对低收入农村家庭造成的冲击,我市保险业不断推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2016年,该保险已覆盖我市1500余个行政村的近137万农民,提供336亿元的保障,全市平均每3位农民就有1位参保,累计支付赔款2000余万元。

    此外,政策性农房保险制度自2007年实施以来,目前全市参保率保持在99%以上,每年赔付率在60%左右,惠及全市300多万农村居民。

    ●完善巨灾保险

    宁波台风等巨灾风险频繁,我市在借鉴国内外巨灾保险制度的基础上,于2014年11月推出了巨灾保险试点。

    2016年宁波市巨灾保险进一步优化升级,保额由6亿元增加至7亿元,保费由3800万元提升至5700万元。保障范围在原有基础上,增加突发公共安全风险保障。在巨灾保险触发机制上,引入面雨量、受灾区域数量等附加参数,并与市防台、防汛应急响应启动相结合,合理设定暴雨、台风灾害理赔触发点。在保险理赔手段上,建立水灾远程核灾定损系统,将现代测绘技术引入大灾理赔,逐年分批建立覆盖全市的远程定损系统建设。

    宁波市巨灾保险试点以来,有效经受住了多次台风灾难考验,2015年,“灿鸿”“杜鹃”台风造成宁波巨灾保险家庭财产损失救助领域出现大面积集中报案,保险业第一时间启动巨灾保险应急工作机制,快速集中查勘定损。20天内完成全辖11个县市区、17万户受灾家庭的巨灾保险查勘工作,赔付金额8000万元。2016年,在“莫兰蒂”“鲶鱼”台风灾害中,4天内基本完成了3.4万户受灾居民的损失查勘工作,累计定损金额超过2000万元。记者  徐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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