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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7月1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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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并非违规者的“免死金牌”

    胡晓新

    据7月18日《新京报》报道,7月16日,一名没有买票的4岁儿童在首都机场成功登上飞往上海的飞机,后被乘务员发现,整机乘客被要求下飞机,最终导致航班延误5个多小时。昨天,民航局公布了调查结果:“五名旅客系两名成人和三名儿童,均是首次乘坐飞机,误以为1.2米以下儿童不用购买机票,无故意逃票行为,不构成违法犯罪行为。”

    昨前两天,这条新闻和相关评论占据了不少媒体的头条。机场的安检自然是众矢之的,带孩的家长也遭到谴责。家长不构成违法犯罪行为,并不表示没有构成违规行为。一句“不知道”显然难以服众,更非可以让违规者免予处罚的“免死金牌”。

    家长带没有经过安检的孩子上了飞机、安检人员没有及时发现这名“溜”进飞机的孩子,家长和机场工作人员出现这样的漏洞,是万万不应该的,。行李都需要经过安检,更何况一个孩子?本来,这种事情的发生与处理,真没那么复杂:在尽快调查清楚来龙去脉后,严肃依法依规对机场相关人员和孩子家长进行追责并公之于众。对安检存在的漏洞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这才是平息公众质疑、避免今后发生类似事件的最佳做法。

    但有时候,相关部门的做法,公众未必完全认同。就像上月底一名向飞机发动机投掷硬币“祈福”的八旬老太那样,明明是违了规,最终的处理结果却是,因为老太“不知道(非故意)”和“年龄大”而免予处罚。如果说,“不知道”成为“不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理由,公众或许可以接受,但成为免予处罚、逃避处罚的“免死金牌”,就让人觉得过于“宽容”了。而这种“宽容”,很可能构成对其他乘客生命财产的潜在威胁,也是对违规行为的变相纵容。

    许多时候,一些人之所以缺乏规则意识,或者不知道规则,恰恰是因为许多规则没有被严格执行、违反规则的人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没有被严肃处罚。比如不少城市地铁口马马虎虎的检票和安检程序,人们早已习以为常;不少单位的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别说有人“不知道”规则,就是明知故犯也没事——既然你没有严格按照规则执法,我也用不着老老实实遵守规则,反正违反了你也未必较真。

    因此,对于本次未购票、未经安检带孩子上飞机的家长,以及机场安检部门和人员,当依法依规严肃追责,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也不能“护犊子”,否则就是对乘客和机场利益的双重伤害,而且,先例一开,没准“不知道”的乘客和打马虎眼的安检人员会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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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