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建设,全国各地的医院逐步接入联通,宁波参保人员在外地住院直接刷社会保障卡结算已经可以实现了。不过,市人社局昨天提醒大家,目前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行的是备案登记制,也就是说,要进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必须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异地就医备案有什么条件,需要哪些材料,该去哪里办理呢?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不同的情况需要不同的材料,办理办法也不同。 情况一:退休人员或城乡居民的老年居民在异地居住的,如在子女家居住,或回老家居住,或去探亲访友等。 所需材料:社会保障卡;《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申请表》;相关异地居住证明材料,可以是投靠人户口簿或身份证或房产证复印件,也可以是本人在异地“居住证”或房产证或租房合同。 情况二:在职职工长驻外地工作或进修学习6个月以上的。 所需材料:社会保障卡;《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申请表》(由单位盖章证明长驻外地工作或进修学习)。 情况三: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在外地工作、居住6个月以上的。 所需材料:社会保障卡;《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申请表》;异地工作或居住证明,如用工合同、工商执业证照或暂住证、房产证或租房合同。 以上三种情况,《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申请表》可以在宁波市人力社保网上下载后填写,也可在办理现场填写。经办人带所需材料,到参保关系所在地的社(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办理备案后,次月起就可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但在本市的社保卡结算功能将冻结。 情况四:因病需转外地就医的。 所需材料:社会保障卡;由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主要是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证明》。 这类人员办理备案的方式有两种。一是由该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医保计算机系统代为办理申报手续,社(医)保经办机构网上审核通过后即完成备案;二是经办人带所需材料到参保关系所在地的社(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办理备案后即可在转往医院就医。转往医院必须是中国境内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每次限选一家,一次备案有效期6个月。 另外,在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开通前已经办理了异地居住登记的参保人员,不需要重新备案,而是由社(医)保经办机构完成这些参保人员备案信息的上传。 据人社部门统计,截至7月14日,全市累计完成跨省异地就医备案3.19万人,其中异地居住人员2.98万人,转外地就医人员2091人。 记者 林伟 通讯员 任社 实习生 姚梦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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