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影”不是摆拍造假的遮羞布 7月23日,山西长治市一交警十字路口执勤现场洒水车“人工降雨”的视频在网络上流传,有网友质疑其为“摆拍”。24日,长治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人工降雨是情节需要,交警题材的微电影里面要拍雨中的镜头。 7月24日澎湃新闻 交警部门“拍电影”,马路上就可以“下雨”,过往车辆、行人都得为交警的“微电影”而作出牺牲。那别的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要是也在马路上“人工降雨”拍电影,行不行呢? 两周前,网上还曝出过内蒙古翁牛特旗“交警雨中推车造假,女记者摆拍”的视频。这段视频在微博上播放量达几十万次,造成很坏的影响。不想,余音未落,邻省的长治交警又来了一场“人工降雨”。 再说交警的“微电影”,拍的到底是文学作品,还是工作宣传资料?工作宣传与文学作品存在严格的概念界限,宣传就是宣传,必须符合客观真实的原则。明明是摆拍来的资料,“内部宣传”上若说是民警在冒雨指挥交通,而真实情况则是正在扰民,这样造假,有点“无底线”。如果是文艺联欢的需要,那这种虚构的成本是不是高了点:一者,有滥用公权、近水楼台之嫌;二者,大庭广众之下不避“摆拍”之嫌,其公众形象及公信力何在?三者,给群众带来不便,不怕被戳脊梁骨? 这种“微电影”,希望不要再有“下一集”了。马涤明 “飞鸽传书”传递的不仅仅是图书 7月24日开始,厦门市图书馆启动“飞鸽传书”服务项目,为全市的读者提供送书上门服务,读者只要动动手指在家即可借阅图书。 7月24日《海峡都市报》 据悉,“飞鸽传书”是厦门市图书馆利用互联网技术打造的“互联网+”图书馆,是面向该馆持证读者开通的一项新便民服务。读者可24小时在线下订单,一般第二天即可收到图书。 显然,“飞鸽传书”是又一个新的“互联网+”创新经营的最新实例。随着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发展,特别是随着近几年“互联网+”快速进入社会的各个方面,读者对图书的借阅需求,尤其是借阅方式的需求,有了很大变化和多样。读者需求的变化,对图书馆等以往固有借阅方式也提出了挑战。 厦门图书馆积极开动脑筋,搭乘互联网快车,推出“飞鸽传书”经营新模式,是一种拯救实体图书馆行动的可贵努力和实践,不但为读者提供了更贴心的服务,也为现有实体图书馆的生存开辟了一条新的有效通道。 当然,就现有开放程度而言,“飞鸽传书”经营模式还仅限于具有借阅证的读者范围,而且还有“借阅超期或押金不够不能享受服务”的限制,决定了这一模式还有一定局限性。不过,瑕不掩瑜,厦门图书馆推出的这一模式,毕竟给后来者树立了一个新的榜样。 余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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