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房伟 实习生 姚梦露 王闽珂)记者昨日从市文明办获悉,为全面提高文明城市创建整体水平,奋力争创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我市将开展“六项整治提升行动”。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验交流会和中央文明办复查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调研座谈会精神,着力解决当前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六项整治提升行动”将包括公益广告刊播提质扩面行动、车辆停(摆)放秩序整治行动、社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市政设施建设提升行动、市民文明规范养成行动等六个方面。 市直各相关部门将根据各自职责,大力推进《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重点任务责任分解逐一得到落实,加快出台相关配套实施办法,以《条例》实施为抓手,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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