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伟 通讯员 任社) 8月8日,已办理转外就医备案手续的宁波某公司职工刘先生,使用本人社会保障卡在上海市肺科医院出院直接结算成功。本次住院费用共21719.98元,参保人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6682.2元,其余的15037.78元由医保基金记账支付。这也是首例宁波参保人转上海市住院直接结算,标志着我市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又迈了一大步。 上海市是医疗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是宁波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居住和选择转外就医的主要城市。上海市今年7月接入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到现在为止,已有79家定点医疗机构可实施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在宁波事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异地居住上海市或转上海市治疗的宁波参保人员,在这79家上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均可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实现直接联网结算,实实在在地缓解了“资金垫付、报销跑腿”难题。 目前,已有海南、贵州、山东、江西等地参保人通过国家异地结算系统在宁波实现住院费用实时刷卡结算,宁波参保人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实现了住院费用实时刷卡结算。 下一步,我市人社部门将继续做好跨省异地就医的相关工作,不断提升经办服务能力,为广大参保人员的就医需求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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