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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9月1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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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零容忍”

这份“最严禁令”老师们一定要细看

    本报讯(记者 徐叶 通讯员 陆灵刚)  近日,宁波市委教育工委、宁波市教育局发布一份重磅文件,“强势”提升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

    文件名为《中共宁波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字里行间有情怀,却又措辞严厉,辅以雷霆处罚。为此,该文件也被称为宁波迄今为止师德师风建设的“最严禁令”。

    文件称,教师为“知识的授予者、人生的引路者、文明的传承者和道德的示范者。”同时,也一针见血地指出近些年来教师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我市教师队伍中存在的一些师德师风问题,虽然涉及人数极少,却严重损害了教师应有的职业形象。”

    追究责任、取消相关待遇、撤职、移送司法部门,文件中的“关键词”用得很“重”,且挑在开学伊始发布文件,表达了教育部门对教师失德行为的“零容忍”。文件称,要对失德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一人、惩治一人”。

    究竟如何改进师德师风?文件提出了包括落实责任、教育培训、激励手段、考评力度、惩治制度、责任追究、监督巡查等多项措施。按照规定,我市将完善市、区县(市)、学校三级师德师风建设责任制,教育局将与所属学校签订《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学校将与每一位教师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确保师德师风管理工作不留死角。

    同时,师德师风的考评力度将加大。今后,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并建立健全师德师风专项述职报告制度,对出现严重违反师德师风事件的学校,该学校和校长当年度的各类表彰、评审、奖励等重要事项实行一票否决。

    处罚措施极为严格,其中对违反师德行为的名优骨干教师,直接取消其荣誉称号及相关待遇;对违反师德的学校领导干部给予诫免谈话、党纪政纪处分直至撤销党政职务;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者,要清出教师队伍;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

    建立师德责任追究制度,对本地(校)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在完善内部机制的基础上,市教育局还将借助“外部力量”,共同监督师德师风建设,如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新闻媒体工作者、资深优秀教师、学生家长等,担任行风监督员,定期不定期深入学校巡查师德师风情况。

    此外,教育部门还将定期开展检查和督导,重点检查文件落实情况,同时结合暗访,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倾向。为师德师风考核建立“负面清单”,将在职教师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课等行为,列入“负面清单”,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最严禁令”一出,引发了教育界的强烈反响。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曾天山点评该文件,“颇具新意而不落俗套,求真务实而不尚空谈。”他认为,该文件拥有理念新、目标明、责任清、措施实等特点,明确提出了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决定着教育工作价值水平的理念,强化了选择教师职业就是选择崇高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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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