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臻) 10月13日晚,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在官网上征集家长代表,邀请家长参加进一步完善浙江高考改革意见的座谈会,听取完善办法的意见建议;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也将组织座谈会进一步听取意见。 通告称:“我省作为国家率先试点高考综合改革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经过三年的积极探索和实践,首次新高考录取工作圆满完成,标志着国家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在我省的平稳落地。为进一步深化改革试点,更好地完善具体办法,经研究,决定于近日通过‘请上来’和‘走下去’的方式,广泛听取学生家长和专家意见。” 据了解,由于我省高考改革后不同考生可以选考不同科目,且每门科目有两次考试机会,现行的等级赋分办法相对比较科学也比较简洁易懂。但这种赋分办法也不是完美的,当某一科目选考人数过少时,可能影响赋分的合理性。对此教育部及省教育厅都在组织专家进行研究。 据悉,我省正在研究相关完善办法。针对某科目某次考试选考人数过少的情况,将考虑实施保障机制。该保障机制不针对特定科目、特定年级,适用所有科目、所有选考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