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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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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启动两处危旧房征收决定

涉及高塘二村、四村等2499户居民

    本报讯(记者 周科娜) 昨天,记者从市房屋征收办获悉,海曙区近日启动两处危旧房改造地块房屋征收决定,涉及高塘二村和高塘四村共2499户居民。

    根据海曙区政府发布的征收决定,高塘四村危旧房改造地块房屋的征收范围为:东至新芝路,西至卖鱼河,南至永丰西路,北至蔡江河。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30900平方米,征收总户数2354户。

    同时启动征收的高塘二村12弄危旧房改造地块,征收范围为:东至宁波宝韵早教园西侧围墙(不含),南至新芝8号创意园北侧围墙(不含),西至高塘幼儿园东侧围墙(不含)、原高塘二村2幢、3幢东侧围墙(不含),北至原高塘二村5幢、6幢南侧围墙(不含)。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9700平方米,征收总户数145户。该地块的签约期限为45日。

    据介绍,签约期限为90日;在签约期限内被征收人签约比例达80%的,补偿协议生效;未达80%签约比例的,补偿协议不生效,该项目房屋征收决定效力终止。搬迁期限为签约期限届满之日起90日。

    记者从市房屋征收办获悉,按照相关征收政策,上述两处征收,在规定签约期限内签约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且补偿协议生效后2年内不享受10%购房补助的,可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8%再给予货币补偿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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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