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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勇杰 绘 |
“我们近期做了一起公证,挺有意思的。申请人先买了一辆汽车拆解来证实自己的怀疑,又买了一辆新车对购买拆解过程进行证据保全。”昨天,宁波市鄞源公证处的公证人员向记者报料。这是怎么回事呢? 事件 订单锐减,怀疑高管带走图纸 张先生是宁波一家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的老板。 张先生手头有几项关于汽车座椅方面的专利。靠着这些专利,业务可以说是风生水起。 可这两年,张先生很郁闷,订单明显少了,利润也大幅度收窄。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直到一个老客户和他聊起来,张先生才恍然大悟。原来,之前张先生手下有个负责技术的高管离职了,后来加盟了其他公司。 在客户的提醒下,张先生怀疑,那个高管以欺诈的手段获得了公司发明专利的全套图纸,离职后加盟其他公司,生产同类产品。 对策 先后买两辆车拆解,进行证据保全 但光怀疑猜测没用。张先生干脆到4S店买了一辆东风牌多用途乘用车,对汽车座椅进行了拆解,拆解结果进一步证实了客户的叙述和他的怀疑。 张先生气不打一处来,他来到了宁波市鄞源公证处,申请办理公司维护知识产权的保全证据公证。 张先生本来打算到专利主要侵权地武汉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经与承办公证员、律师商讨,张先生冷静下来,果断决定在宁波再买一辆东风牌多用途乘用车。 “我们公证处在受理了申请后,就指派公证员、公证员助理会同摄像人员、张先生、律师及张先生企业的职工一起到宁波一家汽车4S店。张先生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以公司名义以刷卡方式购买了一辆东风牌多用途乘用车并办理了保险,取得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保险单。”公证员说,在领取临时车牌后,这辆车被直接开到张先生公司内,对这辆车一个座椅的零部件进行拆解,拆解过程全程摄像。公证员现场一共拍摄了126张照片。 拆解完毕的座椅零部件和该车另一个座椅靠背(带零部件)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由律师带至公证处,由公证员密封后交申请人自行保管。摄像人员也在公证人员监督下一起回到公证处,对摄像内容刻录成光盘3张,本处留存一份,另两张密封后交由申请人自行保管。 另外,张先生又对这车型汽车的销量申请办理了涉嫌侵权产品的网页保全公证。这将有利于下一步的诉讼索赔,有利于更全面地维护知识产权。 建议 和高管订立保密合同并公证 在这起公证中,公证员不亮明身份取证可以吗? 公证员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所以,只要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且没有被法律禁止,就不是非法证据。公证员不亮明身份、不穿制服、不戴公证徽章在“陷阱取证”中应是一种常态。 公证员说,根据法律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有过错,保全证据公证从销售者着手,迫使共同侵权人担责,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 公证员说:张先生提起诉讼可以说是亡羊补牢的做法。在这个过程中,能充分利用公证保全证据利器维权是正确的选择。 怎么才能事先防范,而不至于事后无奈地亡羊补牢呢? 公证员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应注意与员工特别是高管订立《保密合同》并办理公证。在合同中,可以明确竞业禁止及违约赔偿条款,这样才能未雨绸缪。记者 王颖 通讯员 张青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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