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均华 细心照料智障的儿子40余年,近年来因身体每况愈下,担心自己去世后儿子得不到好的照顾,广州市越秀区一位83岁老母亲黄某选择了“先送走”智障儿子,后自首。10月26日下午,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感念黄某“其悲可悯,其情可宥”,最终判决黄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10月30日 《南方都市报》 法院的判决结果既维护了法度,又体现了人性化的考量,感动了很多旁听的市民。但是,黄某在陈述案情时说的一句话,让笔者陷入了沉思,黄某说“把他留在我身边,他会吃得好一点,有人陪伴”。从这句话能感受到黄某深沉的母爱,也令社会反思,目前的社会保障体制是否应该在提供有质量的物质条件之外,给予受众更多人性的关怀。 现阶段,我国对于残疾人和生活困难的群众已经有了多重经济保障,比如残疾金、低保金的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以及对于符合条件的“三无”老人、孤残儿童、弃婴等可以申请入住福利院等举措,但是,在进入福利院之后,人们除了衣食住行方面的需求,还有一个重要的需求就是心理上的尊重和安慰。残疾人和无依无靠的人更需要的是一个家,一个社会,而不是一个酒店,一个宾馆。如果缺少了人情味,福利院不过是一个有很多人的空巢。很多人害怕到福利院里去生活,并不是怕条件差,更多的是害怕孤独和寂寞。 完善社会福利制度。国家在保证必要的投入的基础上,动员鼓励和扶持各方面力量,参与到社会福利工作和服务中来。改革福利机构的办院模式,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争取更多的经济支持,引入民间资本,并加强对于民间福利机构的指导。加强社会各界有实力、有爱心、有志于福利事业的企业之间沟通交流,为建设有温度的“家”提供经济上的支撑。 完善福利院的各项管理制度。福利院应该根据各群体的年龄层、身体状况、护理难度配齐护理人员,并加强对于护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培训,用人性化的管理方式和手段,让福利院拥有家的温度。逐步提高福利院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并完善医疗、养老等福利待遇,提高其职业认同感,为搭建有温情的“家”付出真心和爱。 逐步完善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福利制度,无论是对享受社会福利的社会大众而言,还是对社会福利的管理与提供者而言,都需要社会不断努力。有温度的判决固然重要,但是,给予群众有“人情味”的社会保障,才是建设服务型政府不断追求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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