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孔玲 通讯员 林媛) 一男子在宁海某超市前偷了一辆电动自行车,转手变卖到附近的电动车修车店,没想到清楚记得车牌的店主认出了自家失窃的电动自行车。日前,这名自作聪明的男子被宁海法院判处三个月拘役并罚款1000元。 来自湖北房县的男子江某,案发前在宁海务工。一天晚上,在家呆不住的江某溜达到了宁海县桃源街道,在西洋村一家超市停了下来。看到超市门口停着一辆电动自行车,店里也很冷清,周边又没人经过,江某不由动了歪念。 之后,江某左右环顾,发现车没上锁,于是推着车子大摇大摆地离开了。正好附近有一家电动车修理店还在营业,江某便走了过去。江某对店主谎称,自己丢了钱包,银行卡都要补办,手头缺钱,想把自己的电动车低价卖给店主。店主看到江某说得诚恳,最终以500元价格成交了。 拿到手的钱还没捂热,很快就被江某花得一干二净。就在第二天,修理店主在检查该车时,发现车架号很是眼熟。一查才知道,竟是自己丢失的电动车。店主于是报了警。 很快,民警根据江某卖车时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调查现场监控等,获取了江某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在出租房内将江某抓获。对于偷盗电动车的行为,江某也是后悔不已。 警方也提醒相关行业经营者,证照不齐、来路不明的车不能收,一旦被证明是赃车,自身也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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