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9版:十九大关键词的宁波探索系列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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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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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在浙江首创“诉前会议”制度

受最高检肯定,正在全省推进

“诉前会议”制度现场推进会在慈溪召开。

    关键词

    司法体制改革

    十九大报告指出: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取得实效,行政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有效实施。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本报讯(记者 王颖 通讯员 吴国昌 岑瑾) 检察院会议室内正召开“诉前会议”,现场如同一个小法庭,居中是检察官和书记员,两边分别是辩护人和侦查人员,着警服的侦查人员身边还坐着被害人家属及诉讼代理人。在书记员宣布会议纪律后,检察官宣布会议开始,核对与会人员身份,介绍案情及会议议题……这是慈溪市检察院召开“诉前会议”的现场。

    浙江省、宁波市两级检察机关公诉部门负责人前阵子在慈溪参加了“诉前会议”制度现场推进会。推进会上,选取了定性争议大、被害人要求退赃意愿强烈的一件诈骗案为案例。检察官就案件事实、证据、定性、退赃等事项分别听取辩护人、侦查人员、被害人各方意见。最后,案件辩护人代表犯罪嫌疑人一方退赃人民币5万元,双方在收条上签字捺印。

    “诉前会议”制度是宁波慈溪在浙江省的首创。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作出的重大司法体制改革部署。宁波各级检察机关在这方面有着生动实践和探索。

    “检察工作创新是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必由之路。”宁波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宁波市检察机关在全市10个基层院和22个内设机构倡导责任式创新范式,切实解决检察工作中的瓶颈难题。刑事案件“诉前会议”制度等5项创新成果获评浙江省检察机关优秀创新成果。

    “诉前会议”制度是慈溪市检察院2013年在浙江省的首创。制度的初衷是为了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具体来说,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人员召集侦查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围绕案件定性、事实认定、证据收集采信、法律适用等事项,以会商讨论的形式,公开听取各方意见,解决争议问题,提高案件审查起诉质量。

    慈溪市检察院工作人员向记者回忆,“诉前会议”适用的第一个案件是一起溺亡事故。

    小郭与四个年轻人因行路而引发纠纷,继而被对方拳脚相加,在逃跑途中,慌不择路不慎落入河沟中死亡。出事后,小郭新婚妻子离家出走,母亲整日神情恍惚,父亲带着小郭不满一周岁的孩子。由于证据方面难以认定小郭系被四人紧追而落水,故案件定罪起诉有风险。小郭家人的状况太让人揪心了,慈溪检察院通过召开“诉前会议”,制定了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和解、会后督促公安机关尽快补充证据的方案。最后,该案双方达成刑事和解,被害人得到了相应的赔偿,四个涉罪年轻人也均被不起诉,四个相关涉案家庭得以保留完整,小郭父亲紧皱的眉头也舒展了些许。

    通过“诉前会议”,该案得以圆满处理,彰显了刑罚的不可避免性,也保障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记者从慈溪市检察院了解到,通过召开“诉前会议”,当地有11件案件作不起诉处理,96件案件经一次性开庭审理即被作出有罪判决,大幅缩短庭审时间。

    来自安徽的律师鲁绪文参加了第一次“诉前会议”后认为,这相当于在刑事案件审理中引入民事调解机制,能够化解施害方与受害方的对立情绪,有效节省诉讼成本。

    “诉前会议”这一做法受到了最高检和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经验做法被最高检转发。目前,“诉前会议”制度正在全省推进。

    浙江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认为,建立“诉前会议”制度是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必要选择。如果把证据的合法性审查更多地前移在审查起诉环节解决,在提高公诉案件质量的同时,能够保证审判的质量和效率。建立“诉前会议”制度,能够实现以审判为中心对引导起诉和侦查的层层牵引、无缝对接。

    新闻背后的故事

    故事1

    企业主涉巨额揽储 案情疑难复杂

    检察官召开“诉前会议”化繁为简

    慈溪市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讲述了多件“诉前会议”新闻背后的故事。

    岑某某原来是慈溪本地一名成功的企业家,曾经营多家企业。

    此前,岑某某为企业扩大经营需要或为放贷赚取利差,直接或通过他人向数十名被害人承诺高额利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4.8亿元,并最终造成巨额经济损失。本案被害人众多、犯罪数额巨大,案情疑难、复杂。

    承办检察官在仔细审查案卷材料后,认为要查明案件事实,需要详细听取辩护人及岑某某的意见,便启动了“诉前会议”程序。承办检察官根据岑某某是否对侦查机关认定的事实提出异议,将涉案事实进行繁简分流。

    在“诉前会议”上,承办检察官引导辩护人、侦查人员就岑某某提出异议的相关事实充分发表意见,会议议程紧扣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会上,承办检察官充分听取了双方意见。会后,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人的合理辩护意见,对公安机关移送的两笔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事实未予指控。

    庭审过程中,由于控辩双方对起诉书指控的大部分犯罪事实在“诉前会议”上已达成一致意见,法庭调查紧紧围绕争议焦点展开,庭审效率显著提高。最终,法院认定公诉机关指控岑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罪名成立,岑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故事2

    18人搭台唱戏 以充话费为名骗钱

    “诉前会议”助庭审效率大幅提升

    2016年开始,王某某等18人先后受他人雇佣,多次冒充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的工作人员进行诈骗。他们在宁波市海曙区、北仑区、鄞州区、慈溪市,福建省厦门市、漳州市等地人流密集区域搭建临时舞台,以移动、联通公司回馈老客户、赠送价值不菲的平板电脑为诱饵,吸引群众围观、聚集,以充话费为名诈骗群众钱财。

    本案涉案人数众多,涉及被害人209名,涉案数额巨大,群众反映强烈。承办检察官在仔细审查10多本案卷后,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民事欺诈和刑事诈骗的区分、主从犯的认定。

    根据辩护人的申请,承办检察官召开了“诉前会议”,充分听取了多名辩护人的意见。会上,各方基本就案件争议焦点达成一致意见。辩护人也纷纷表示,会通过犯罪嫌疑人家属积极退赃,最大程度挽回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也请求检察机关在制作量刑建议时从轻考虑。会后,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人的合理辩护意见,根据每名犯罪嫌疑人的参与诈骗的时间、涉案金额等情节,从轻制作量刑建议。

    庭审过程中,18名被告人均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表示自愿认罪、悔罪,并通过家属退赔了部分赃款。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仅耗时2小时就完成了全部庭审工作,庭审效率大幅提升。

    最终,法院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王某某等18人犯诈骗罪的罪名成立,各被告人因退还了部分赃款,并有坦白情节,被从轻判处七个月至二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各被告人认罪服判,无一上诉,本案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记者 王颖 通讯员 吴国昌 岑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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