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9日,根据省公安厅和宁波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余姚市公安局重启宁绍地区系列性持枪抢劫杀人案侦查工作,抽调全局精干力量61人组成专案余姚工作组,在省公安厅专案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历时4个月,主动请战、负重拼搏,锲而不舍、无私奉献,明确“全、快、巧、硬、细、准”的工作方针,对工作主攻方向、案犯特征刻画、重点对象范围划定、工作具体步骤和方法等开展讨论和研判,为专案的破获作出了重大贡献。 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 在此次表彰会上,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荣获了“全省模范公安局”荣誉称号,全省仅有5个公安局获此殊荣,该局是我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近年来,该局坚决执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的决策部署,把“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作为不懈追求,扛起历史新使命,开创事业新征程。面对公安工作的新形势、社会治安中的新问题和信息时代发展的新趋势,鄞州公安敢想、敢闯、敢做,相继实现命案连续6年全破、侵财发案连续5年持续下降、刑侦工作绩效评估连续3年全市第一;同时,深度融合现代科技与现代警务,全面推进“数据警务”,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成为省、市公安“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标杆。涌现出了全国“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一级英模”陈怡,“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全国青年文明号”百丈派出所等一批国家级先进集体和个人。 慈溪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 近年来,慈溪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在上级公安机关和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深化平安建设为主线,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核心,大力推进公安“四项建设”,全力锻造“有信仰、有担当、有血性、有纪律”的“四铁”警队,在处突防暴、应急维稳、巡逻防控、服务群众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得到了党委政府、上级公安机关的高度肯定和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大队先后被授予公安部“210”工程“五十百千”示范单位、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全省公安机关先进党组织、宁波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慈溪市先进党组织、慈溪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等上级荣誉表彰80余次,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集体三等功1次。 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大桥派出所 近年来,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大桥派出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忠诚践行使命职责,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促进全区“最美最好”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先后获得了全省公安机关优秀基层单位、省级青年文明号、省级先进党组织、全省公安机关G20峰会安保工作先进集体、浙江省文明单位、宁波市法治宁波建设10周年先进集体、宁波市公安机关示范派出所等荣誉,并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一级派出所。 胡建江 余姚市公安局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胡建江,余姚市公安局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男,34岁,2006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此次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安厅授予“模范人民警察”荣誉。他在面对残暴凶狠的犯罪分子时,挺身而出,舍身忘我,不畏生死;他在服务群众时,鞠躬尽瘁,全心全意,无私奉献。他用一腔热血、一股拼劲、一腔真情,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彰显了人民警察临危不惧、忠诚为民的担当和情怀,展现了新时期浙江公安铁军的风采。胡建江被授予余姚市“铁军先锋·人民卫士”荣誉,被评为“宁波市优秀共产党员”“浙江省最美禁毒人”“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浙江青年五四奖章”等。 秤卫东 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 秤卫东,男,汉族,196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为象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此次被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安厅授予“模范人民警察”荣誉。他的这一杆“秤”,一头托着公正无私,一头托着人情温暖。扎根基层24年,参与调解事故上万起,涉及金额8500多万元,却始终保持“零投诉”的超级记录。他结合工作实际,逐步完善象山县交通事故人民调解运行机制,辖区内交通事故民事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6.5%。曾获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最美宁波人”“浙江好交警”、全省公安机关践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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