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范洪) “你在北方的暖气中汗流浃背,我在南方的被窝里瑟瑟发抖。”进入冬季,许多南方的小伙伴就开始羡慕北方的暖气……这些年,随着住房条件的改善,不少宁波市民在新房装修时会安装地暖,但地暖一旦开起来,每个月动辄两三千元的用气费用着实让人肉痛。市物价局日前通过官网发布《关于调整市区居民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用气量的通知》,从下月起,将目前居民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中的第二阶梯用气量从原来的504立方米/年增至1800立方米/年,这一新政将对家庭使用包括地暖在内的天然气设备带来利好。 调整后,第一阶梯年用气量仍为324立方米及以下部分,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95元(含税,下同);第二阶梯年用气量为324立方米以上、1800立方米及以下部分,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3.50元;第三阶梯年用气量为1800立方米以上部分,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4.50元。 适用范围包括市区管道天然气覆盖范围内的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含上述区域内的所有功能区)的居民用气。 根据测算,建筑面积90~140平方米的住宅,如果使用地暖,预设房间设置温度20℃~22℃、24小时开机、一年采暖105天等条件,新政实施后,可减少用气费用1300元左右,而年用气量低于504立方米的居民用户支出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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